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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太康之治的两面——腐败中建国(1/3)
本节概述:西晋统一全国后,出现了十年的小康社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买官卖官、虚荣攀比等社会现象凸出,石崇王恺的斗富程度更是史无前例。宫廷内的司马炎拥有佳丽万千,羊车望幸。
干宝在《晋纪总论》记载:“太康之中,天下书同文,车同轨,牛马被野,馀粮栖亩,行旅草舍,外闾不闭,民相遇者如亲,其匮乏者,取资于道路,故于时有天下无穷人之谚,虽太平未洽,亦足以明吏奉其法,民乐其生,百代之一时也。”这便有了,太康年间天下无穷人的说法。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至太康十年(公元289年)这十年期间,是西晋比较繁荣的时期,社会经济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出现了短暂的繁荣局面,史称太康之治。
陆机从江南来到洛阳后,写下一篇文章,专门记载洛阳城的繁华。
《洛阳记》:
洛阳城,周公所制。东西十里,南北十三里。城上百步有一楼橹,外有沟渠。
洛阳城内,西北角有金墉城,东北角有楼,高百尺,魏文帝造也。
云台高阁十四间,乘风观阁十二间。
洛阳南宫有承风观,北宫有增喜观,城外有宣阳观、千秋、鸿地、泉城、扬威、石楼等观。城外有鼎中观。
宫中有临高、陵云、宣曲、广望、阆风、万世、修龄、总章、听讼,凡九观。皆高十六七丈,云母窗,曰曜之,有光。
三市,大市名也。金市在大城西,南市在大城南,马市在大城东。按:金,市名。商观西兑为金,故曰金市。
铜驼街,在洛阳宫南,金马门外,人物繁盛。俗语云:“金马门外聚群贤,铜驼街上集少年。”
汉洛阳四关。东成皋关,南伊阙关,西函谷关,北孟津关。
城南五十里有大谷,旧名通谷。
紫微宫有一柱观。
太康元年,西晋颁布了户调的法令(国家以户为单位向农民征收赋税)和占田法、课田法,农民在这样的制度之下获得的粮食,除了缴纳之外都归自己所有,这些措施有力的刺激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人口显著增加。
屯田制起源于汉朝,主要施行于边界地带,军队一边开垦农田自给自足,一边戍卫边疆。曹魏时期,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昌附近进行屯田。屯田的土地主要是一些荒芜的土地,老百姓和流民应召也可以进行耕田,所以屯田分为民屯和军屯。当年屯田收获谷物百万斛,缓解了社会矛盾,遂即推广开来。在民屯中,官府提供土地,收获的谷物按比例分成。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官私对分。虽然是一种剥削制度,可是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曹魏后期,官私分成比例极端化,以至于到达了官八私二,民屯的耕种者离开农田,不再从事生产。许多士族豪门也开始剥削农民,强行占有土地,屯田制遭受破坏,于西晋建国前一年被废除。
灭吴后,西晋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法、课田法。一名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合百亩,分别以其中五十、二十亩征收赋税。官吏根据官品高卑贵贱占田,从第一品占五十顷,至第九品占十顷,每品之间递减五顷。并且根据官品高低荫亲属,多者九族。国家承认了个人土地的合法性,限制个人土地的占有量,如果超过数额即为违法,但是怎样制止违法,并没有规定。该制度下的百姓,除了缴纳赋税之外,剩余粮食全部归自己所有,极大刺激了百姓的积极性。当时天下无战事,赋税平均,百姓安居乐业。
《晋书·地理志上》记载:太康元年,全国有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户,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人。实施占田法、课田法后,南朝刘宋的裴松之《三国志·陈群传》中记载:“按《晋太康三年地记》,晋户有三百七十七万,吴、蜀不能居半。”两年之间,西晋人口增加了一百三十余万,可见该制度下的人口增幅。
在新的土地改革中,官员们占用了普通百姓的十几倍甚至百倍的土地(一顷等于一百亩),他们不仅不用交税,而且还拥有较多的免税名额给予自己的亲属,这就使得税收的重担统统压在了百姓身上,还好和平年代人口得以增长迅速,有大量的普通百姓做“分母”,在分子比分母这个比例式当中,官员们所庇护的“分子”才不至于显得那么夸张。但是,久而久之,百姓们为了避税,选择成为藩王、世族大家们的佃客,政府财政逐渐减少,加之被分封的藩王们势力大增,就为后期的八王之乱埋下了祸根。
虽然底层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可是社会上层已经固化。当时西晋沿用的选官制度是曹魏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尚书左仆射刘毅,上奏章说:“上品官员没有出身寒门的,下品官员没有出身大族的。”他建议废除九品中正制,汝南王司马亮和卫瓘也表示认同,司马炎觉得他们的建议很好,可是改革制度谈何容易,所以最终没有实施。
后来,司马炎在太康元年颁布了一条失败的政策,他认为天下统一,便废去了州郡的部队,在大郡设置武吏一百人,小郡设置武吏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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