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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各类官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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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23、巡抚
地方长官。
明宣德五年(1430)始于各省专设,成为定员,名称时相参错。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一省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次于总督,仍属平行,别称“抚台”“抚军”,也叫“抚院”。
文官——谏官
1、光禄大夫
战国时置中大夫,汉武帝时改称光禄大夫,掌顾问应对,属光禄勋。魏、晋以后无定员,皆为加官及褒赠之官。唐、宋为文职阶官称号,光禄大夫为从二品。明、清时光禄大夫为正一品。
2、拾遗
唐代官名,掌供奉、讽谏。
武则天时始置,分左、右拾遗。左拾遗属门下省,右拾遗属中书省。
北宋改为左、右正言。后随设随罢。唐代诗人陈子昂、杜甫均曾担任拾遗,后人因称其为陈拾遗、杜拾遗。
3、司谏
《周礼》谓地官所属有官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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