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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重识三国 第13章 单户与豪强(2/3)
但是高顺也明白,即使他不想卖,以他一个人的力量,是绝不可能保住这土地的。
这一次只是一个家奴前来通知,下一次怕就是一些轻侠无赖开始上门了。他只能想办法谋求一个更好的结果。
两天后,想清楚未来道路的高顺变卖了家中本就不多的器物,来到了乡有秩佐吏刘平的家中,告诉他自己想要公开售卖家中的土地。
乡佐吏虽然只是汉代乡村里最基层的不入流小吏,可也代表着官府权威。
刘平本人也是一个乡间大户出身。对高顺家的情况,他自然是了解的,而且还听说了冯家想要买地的打算。
现在高顺主动找上门来,显然是冯家出价实在太低了。
对这样的事情,刘平一般都只是睁只眼闭只眼,不会主动插手干预,这是大户之间的默契。可现在,送上门的肉难道还有吐出去的道理?
刘平知道,高顺家的地现在一亩产量接近3石粟米,已经算是中田了。若非如此,大户们也不会看得上。按照市价来算,至少也是1000钱一亩,甚至放在中原内郡的话,3000-5000钱一亩都有可能成交。
可要让刘平真按照市价成交,他也不愿意。不过这高顺既然能来找自己,也就可以去找乡三老,力田,啬夫,游徼,亭长等人。
刘平又想了想,大户们都喜欢乘人以危,遇到高顺这种情况,一般最多也就出到市价的一半。只要自己出的稍微多点,想来这高顺也不会再找别人了。
于是他思量一番后报出了自己的价格:
“咱公允地说,你家这地,当值1000钱一亩,可你也知道,谁也不可能一时间拿出八万的现钱,我现在可以凑出5万钱,直接买下你家土地,你看可好?”
高顺心中盘算了一下,他也知道,5万钱已经是大户们所能给到的一个“良心价”了。
至于什么拿不出8万钱这种鬼话,还当自己是3岁小孩?
于是当即应允道:
“可。不过我要四块金饼和两千铜钱。”
对于高顺的这个要求,刘平倒没什么意见。
汉代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也是大宗商品的主要结算货币。
官方标准是一个一斤的金饼价值1万钱,但是民间普遍要高一些,以雁门郡的实际行情,民间兑换多数在11000-12000钱。因此这对刘平来说并不吃亏。
高顺一个人不可能背着5万钱走,所以才会选择金饼。
很快,刘平拿出了金饼,高顺拿出了地契,双方签字画押后,高顺就迅速离开了。
等双方签字画押完了,刘平才慢慢回味过来,这高顺连地契都带在身上了,看样子已经是料定自己会买?
或者说他一定要在今天卖出去的,自己刚才给的价格是不是还稍微高了一点?
不过算了算自己的收益,这80亩地一年的产量,除去十分之一要上交朝廷的田税,剩下的粮食如果卖出去,那差不多一年也就回本了。
想到这里,刘平不禁喜上眉梢,还是老祖宗说的对啊,投资土地才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对于高顺所经历的这桩迫不得已的交易,高国的内心也是微微一叹,他自己就出身一个小豪强之家,这样的事情从小耳濡目染之下自然早就有所了解。
大汉王朝不禁私有土地买卖,只要买家继续上缴田税,那么豪强就可以自由兼并土地。
于是当国有的荒地被新编户的流民、灾民,以及迁徙的单户、孤微、贫民等开垦出来,变成产量还可以的田地后,只要这些人稍微再经历一两场灾祸病疫,就能够让大户们趁虚而入,土地也就渐渐集中到了豪强手中。
而豪强们拥有的土地越多,就意味着可以生养的丁口越多,也就能让一个家族在本地不断地开枝散叶,渐渐成为一个大族。
一个大族的抗灾害风险能力显然就高得多了,如果族中有哪一户面临子嗣断绝,要么可以过继一个同族子弟过去,要么也可以作为遗产再回到家族当中。
丰年储存的粮食,到了灾年可以在同族间相互接济。
最后还可以把这些粮食用来雇佣那些渐渐失去土地的贫民,让自家子弟腾出时间,干点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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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汉代也有白银,但是白银兑换价值不固定,流通极少,因此不是主流货币单位,甚至连缣布的货币属性都比白银要强。
此外,汉代的黄金产量较高,消耗较少,因此金饼的流通非常普遍。
一直要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易开采的金矿逐渐挖掘殆尽。
同时佛教大兴,世人礼佛甚重,除了有些金铸佛像还有可能可以回炉重铸外,大量镀金的佛像和佛教礼器,以及金粉抄写的经书、榜文,日积月累之下,黄金消耗极大!
再加上各诸侯王的黄金陪葬品。
黄金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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