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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重识三国 第13章 单户与豪强(1/3)
听完了高顺所部整场战事经历的高国,不由地肃然起敬。502txt.org
高国是发自内心的敬佩。心理打定主意,不管这位高顺是不是历史上那一位,都值得他多多亲近。
高国起身走到高顺面前,深深地鞠了一礼后,说道:
“国曾闻,古之名将,正面破敌,能战而胜之者,易也;撤军而行,尤能退而不败者,难也。今高兄虽只是屯长,俨然已有名将风范。他日,我大汉天下定将再多一位国之柱石!”
高顺急忙回礼谢道:“军侯过奖,某只不过是侥幸罢了。”
趁着大家都已经是酒意正酣,对高顺越发感兴趣的高国,开始问起他的从军经历。
很快,高顺手下喝高了的大嘴巴们却是连他的老底一起都八卦了出来。
原来正如高顺此前介绍的一样,他虽然自称是广武人氏,实际上从他爷爷那辈就迁居到了卤城。
不过高家在广武也并不是什么大姓,迁居卤城的其实就是他爷爷一人而已。
这种情况,对于普通平民和一些小的宗族来说,很常见。
因为汉王朝鼓励成年男子分家而居。
如果一个本就没多少田产家财的普通家庭,生养了两个以上的男孩,又都顺利成年的话,此时再进行财产分割,可能每一个人分到土地的都不够缴纳税赋、养活自己了。
那么对这些贫穷的黔首来说,迁居到另一个相对荒凉的地方,接受政府授田就成了一种相对好一些的选择。
东汉王朝实行的土地政策中有一种叫做名田制。
名田制最开始是在开国之初的时候,用来安置流民,让他们重新回归生产建设,成为法定人口的办法。
后来渐渐演变成了相对固定的从国有制土地转为私有制的路径。
每当因为战乱,灾荒,地震,断嗣绝户等原因产生了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就将被收回为国有,成为名田。
东汉国有土地最多的时候就是在建国不久的时候,尤其在经过了刘秀“度田”之后,国有土地达到了最高峰。
但这些土地基本上是没有人耕种的,并不能转化出粮食和税赋。
名田制就是将这些没人耕种的土地(直白的说就是荒地)授予那些没有土地,或者土地较少的贫民,被授予的土地也就随之变成了私有制。
这些人在政府提供或借贷的耕牛、农具、种子等帮助下开荒耕种,受田满两年之后,得到土地的人就有了向朝廷纳税的义务。
当然,到了东汉中后期,不管何种原因产生或将要产生的国有土地,其中的良田肥地大多都被地方豪强上下其手,抢先转化为了囊中之物。
除了桓帝诛灭梁氏的时候,得到不少良田可以派发外,一般情况,普通黔首能得到的名田都是相对贫瘠中下田,而且不少还需要花力气重新开荒。
雁门作为边郡,是荒地比较多的地方,不过广武县邻近郡治阴馆,属于雁门南部相对人口较为密集的几个县之一。
因此到了高顺爷爷一辈的时候,再能分到的名田已经基本没有了。他就只能选择迁居到更远的卤城。
孤身来到卤城下面某个小村庄的高顺爷爷,没有宗族依靠,成了一个典型的单户。
相比于枝繁叶茂的大家族而言,单户的抗风险能力显然要弱得多,稍微遇到一些天灾**,就很容易绝户。
所以单户既是名田制下最大的被授予群体,单户绝户后遗留的土地又是国有土地最常见的来源。
经过高家两代人的辛苦经营,终于将这八十亩被授予的荒田,给照料到了中田的水准。
不过一场小小的灾难很快就将这个小家庭推向了绝境,在高顺十四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双双病故,这些田地眼看着也将守不住了。
尽管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高顺很早就开始帮助父母打理田地,但要让他这个年纪一个人就支撑起这八十亩田地却也太为难了。
看到这一点的一位姓冯的乡间大户,很快就安排了自己的家奴前来商量买地的事情。说是商量,冯家早已定好了价格。
刚刚安葬好父母不久的高顺,就遇到了冯家的人。
来的人告诉高顺,他家这地冯氏愿意以100钱一亩的价格全数购买,总计8000钱。
冯家大老爷是个善心人,可怜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愿意再多出2000钱,凑个整,一共给他一万钱。
同时,如果高顺没地方去的话,也可以到冯家当雇农,到时候这些土地还能继续交给他照料。
100钱一亩?
这是塞外荒漠的价格吧!
高顺虽然年小,却也明白田地的基本行情,以他们家勉强达到了中田水准的田地,至少也是1000钱一亩。
可现在这个冯氏居然想用十分之一的价格进行收购,这与强抢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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