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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第二百章 乱说(2/5)
,我并未值班。
也并未到现场,现场签名非我本人签字。
事后也没有人征求我的意见,也未告知我此事。”
现在还发现,除了涉嫌篡改肇事时间,伪造医生签名等,当天市里的监控设备也“莫名其妙地都失灵了”。
书记家属的代理律师称,警方说,事故当晚,市区的监控全坏了。
找不到一个监控画面。
X河桥上也没有市区道路上也没有关键的证据都“没有了”。
但是,市纪委对一位知情者的谈话笔录,却给出了另外一种说法。
媒体记者获得一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一位知情者在接受市纪委问话的谈话记录。
该知情者在谈话记录中证实。
2012年下半年,市里刚更换了高清监控设备。
“这套设备是2012年11、12月份安装调试完毕的,画面比原来清楚多了。”
该知情者还称,交警大队也有一个监控中心,也有一套监控设备,与他所在的监控中心是互通的、同步的。
市交警大队曾有民警找到上述知情者,让其开具“监控探头都坏了”的证明。
但是被他拒绝。
在上述与市纪委的谈话记录中,该知情者还称“这套设备是刚安装调试完毕,不存在坏的可能。
所以我实事求是,不能给他们出具这样的证明”。
在市公安局自己内部的“110”指挥中心,直接调取、查看肇事当天的“道路监控图像”,是揭开此案真相最简单、最便捷的方法。
但市公安局至今不调取、恢复有关录像资料。
这就是厉害的地方。
表叔老练地说。
还有:
为核实督查报告中揭露的问题。
两百零一章铁盖河南省五名刑事预审专家之一的,时任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司应江阅卷过问此案。
“司应江阅卷过问此案后的结论仅八个字:以假查假,此案必假。”
媒体以发短信和打电话的方式向司应江表达采访申请,均被拒绝。
王小二问表叔。
您这事没有经过媒体?
表叔说没有。
表叔喃喃自语:
他们只会添乱。
2013年5月2日,市公安局将B刑事拘留。
2013年5月17日,B以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执行逮捕。
2013年11月3日。
市公安局通过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所出具:
B“患有小脑网膜囊肿疾病。
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
暂不适合羁押”的司法鉴定。
决定对B取保候审。
B取保候审一事,一度引起死者家属、律师、检察官的质疑。
死者妻子在写给市公安局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中指出:市公安局向死者家属提供“被鉴定人B目前患有小脑蛛网膜囊肿疾病。
其所患小脑蛛网膜囊肿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
建议其接受正规临床治疗。
定期复查观察囊肿体积变化,以防意外”的医学鉴定后。
家属在比照了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相关规定后认为“小脑蛛网膜囊肿”不属于影响羁押的疾病。
在市公安局提供的有关B取保候审的案卷里。
B的取保理由只有“根据局领导安排”几个字。
具体哪个领导安排没说。
案卷里没有B本人、家属或者律师的取保候审申请;
卷宗里说“我们发现他(B)头痛、恶心、呕吐”。
却没有说谁发现的,谁看见的。
卷宗里也没有狱医有关B病情诊治的资料。
一般都是嫌疑人本人或者其家属提出因病取保候审申请。
而看守所主动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检查。
并称其患病。
应该取保候审的情况,比较罕见。
表叔说有吗?
可能仅此一例吧。
2013年12月27日,市人民检察院以B犯交通肇事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2月11日,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B交通肇事一案时,死者家属即提出重新鉴定B的病情。
2014年7月8日,市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
死者家属再度指出:
“B取保候审存在病情造假可能”,并要求对B当场验伤。
经书记家属一再要求,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上海司法鉴定所对B的病情进行重新鉴定。
鉴定结论为:B的病情不影响羁押。
2014年7月10日,B被重新执行逮捕。
201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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