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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卷(ZC) 一曲悲笳吹不尽(1/2)
晚清诗人龚自珍,他的诗“继往开来,自成一家”,是有清一代诗人中的佼佼者。但他的知名度高,比钱谦益、朱彝尊、纳兰性德的名字要响亮许多,这一点,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毛泽东的抬爱。毛在一份有关农业合作化的文件中,引用了龚自珍的一首诗,就是“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他这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好是好,有见解,也有气魄。但想不到,恰恰是他的儿子,对他所表达出来的这句石破天惊之语,做出一个彻底否定的回答。龚自珍的人才哲学,兑现在他儿子身上,猴儿吃麻花——满拧。这小子吃喝玩乐,在京城竟混不下去,跑到十里洋场的上海谋生,最后成了一个地道的汉奸,这讽刺实在够残酷的。因为在1860年10月火烧圆明园的这场民族惨剧中,龚自珍之子龚半伦,是一个起到毁灭性作用的败类。
据《圆明园残毁考》,“圆明园之毁于英法也,其说有二:一为英法所以焚掠圆明园者,因有龚半伦为引导。半伦名橙,字珍子,为人好大言,放荡不羁,窘于京师,辗转至上海,为英领事记室。及英兵北犯,龚为响导曰:‘清之精华在圆明园。’及京师陷,故英法兵直趋圆明园”。我们看过许多抗日战争的影片,凡鬼子进村,在队伍前边,总有一个戴着礼帽墨镜,穿着拷纱衫裤,挎着盒子炮的汉奸带路,龚半伦就是这一路货色。若以龚自珍的人才论,老天给中国降下这等从龚半伦到周作人式的汉奸,实在是国之大不幸呢!
道光十八年(1838),林则徐赴粤禁烟,龚自珍致书请林严备重兵,以除烟患而御外敌,是一位有经世之志的爱国文人,想不到他的儿子却是一个引狼入室的洋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如果龚自珍知道他的第二代就走向反面,也许他这首名诗又是另一种写法了。咸丰十年(1860)八月癸亥之谕里,有这样一段话,也足以佐证龚半伦为敌前驱的可靠性:“该夷去国万里,原为流通货物而来,全由刁恶汉奸,百端唆使,以致如此决裂。”逃到热河承德的奕,在诏书里出现“汉奸唆使”之词,当有所指,绝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有头有脸之辈,除龚自珍之子这样的汉奸,还会有谁?
有鬼子进村,必有汉奸领路,有帝国主义侵略,必有假洋鬼子起来呼应。甚至在文学这一亩三分地里,几个拿了绿卡的小瘪三或老瘪三,做洋奴状,狐假虎威,也在那里指手画脚,这恐怕也是中国社会的特有现象。国人血管里的这种当汉奸的基因,可谓根深蒂固。
而第二个说法,很大程度是在为洋人涂脂抹粉了。“有谓京师既陷,文宗北狩,于是园中大乱。其初小民与官宦争夺之,其后英法大掠之。有谓夷人入京,遂至园宫,见陈设巨丽,相戒勿入,去恐以失物索偿也。乃夷人出而贵族穷者,倡率奸民,假夷为名,遂先纵火,夷人还而大掠矣。”我怀疑这则史料,肯定出自具有汉奸基因者之手。因为只消读一读《1860年华北战役纪要》一书,便可知道此说之谬。
这篇文章的作者,为英国人施维何,当时任联军书记官,他的说法应该是最可信的:“当夕阳西下之时,有联军进园,时为门监多人所阻,乃格斗,杀门监,于是,一哄而进,散至各处,见陈设之华丽,器皿之珍贵,俨若一博物苑。及至一室,见1856年之中英条约,犹在书案上也。”这位英国人说:“同时,法兵则肆意抢掠,遇无数金表,好之者,以手攫之,不好者,则乱掷之,铿然作响。有法兵掠贯珠,珠大如石子,闻后至香港,出售银三千两。又有人掠一笔盒,其盖尽钻石镶成也。”从这里看到,所谓的“相戒勿入”“去恐以失物索偿”,估计是那些持绿卡者为洋主子的粉饰溢美之词了。
也是这位英国人,确凿无疑地告诉我们,“1860年10月7日,适逢星期天,联军司令下令曰:‘入园劫掠勿禁。’于是英法军官与兵弁以及中国人皆杂沓而入,大肆劫掠,无论何人,皆可进园,全园秩序最乱,而各处殿宇,已焚毁不堪矣”。
所以,这就不能不钦佩法国作家雨果的良知,他在1861年11月26日谈中国的一封信中,明确指出:“在将来交付历史审判的时候,有一个强盗就会被人们叫作法兰西,别一个——叫作英吉利。”他还说:“法兰西帝国侵吞了一半宝物,现在,她居然无耻到这样的地步,还以所有者的身份,把夏宫(指圆明园)的这些精美绝伦的古代文物拿出来公开展览。我相信,总有这样的一天——这一天,解放了的而且把身上的污浊洗刷干净了的法兰西,将会把自己的赃物交还给被劫夺的中国。”
最后他的结论是:“我暂且就这样证明,这次抢劫就是这两个掠夺者干的。”
不过,他在这封信中说过的:“做强盗勾当的总是政府,至于各国的人民——由从来没有做过强盗。”窃以为这很可能是大师不了解具体情况的结论了。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和构成这个整体中的一个分子,是不能等同而论的。从上述引文中,所读到的“园中大乱。其初小民与官宦争夺之,其后英法大掠之”,“倡率奸民,假夷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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