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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2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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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询问得知这个食堂也是给诏狱做饭的,所以大师傅的手艺不算好,不够要想不吃也可以给钱的就是钱比较少,一顿饭居然只有十个铜板的标准,抠死你算了。}??3£?#8`?>看?°~书%¢3网 ?已@*发,)?布,最£新~¥¢章t节?让宋大昭宋主簿去食堂通知一声,从今日起让薛青来送饭吃。薛青也是有疑惑,这诏狱伙食这么差,里边的罪官都能接受?赵志峰赵录事就笑了,进了诏狱想再出去的几乎没有,大多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伙食不差一点,家属怎么往外掏钱给大师傅呢,这大师傅虽然手艺不好,但是脑子灵活啊,就连咱陈大人也拿他没办法,他是他大舅子。咱头以前得罪过大人物,让妻子受了不少苦,也是大舅子出钱出人搭救的,所以咱头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不对,薛青觉得对于陈大人的分析应该改为会做官,能放着这么大一把柄在先帝和新皇手里,就是为了让人觉得想搞掉他很容易,反而放心用他。看来这大理寺里边的人都是人精啊,不可以偏信传言,有的要从事情的表象深入内部来分析。能从新皇登基之后还能稳坐钓鱼台的都不是闲人。看来这大头绝非凡人。赵录事介绍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刑部受理天下的犯罪案件,都察院主要就是纠察,大理寺覆辙驳正。简单点解释就是虽然大家都是跟罪犯打交道,但是刑部就好像是派出所,负责抓人写案件陈述,都察院就好比是监察院,监察天下百官有无违法乱纪,而大理寺就是最后的一道关卡,负责审核所有犯罪案件,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驳;事有冤枉者,查明详情,务必刑罪相符,不冤枉无辜。_s?j·k~s*a/p,p~.?c*o?m-凡刑部、五军都督府所办之案与都察院参与合办之狱讼,都须将案牍与囚徒送至大理寺复审,按律例复问其款状,情罪都属实后才呈堂准拟具奏,否则驳令改拟,曰照驳。三拟不当,则纠问官,曰参驳。凡与律例严重抵触的,可调他司再审讯,组织九卿会讯。如屡驳不合,则请旨发落。凡未经大理寺评允,诸司都不能定案发遣,有错误则纠察之。大理寺审理案件,初期就置有刑具和牢狱。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初审以刑部、都察院为主,复审以大理寺为主。由于大理寺官员既要处心公正,严谨无私,又须精于律例,有很高的判案能力,所以选择的官员必须精通律法。而这二十年几乎没有开过科举,薛青算是第一个通过科举正儿八经考上来的,其他人都是其他科目选调而来的,而且经过半年以上的律法培训考试,正确率高达80%以上才允许留在大理寺。这就难怪了,薛青心想,她还以为是那桩新婚杀夫案,皇帝赏识她才让她来的,原来是皇帝查看了之前的乡试和会试的所有底子啊,毕竟她的默写填空解释都可是满分考过的,她不留在这才是浪费人才。.5?d/s,c*w¢.?c?o′m?只是皇帝可能觉得她比起去刑部接受一审案件,更适合来审理复审案件罢了。也行啊,复核案件一般来说凶手嫌疑人都是确定的,还比较好推理。紧接着有司务前来通知薛青,大理寺卿陈大人有请。薛青赶忙整理衣冠,前去。到了之后陈大人询问了几句家常,就把薛青派给了左少卿于柏溪手下的杜宗阳寺丞,负责军、官牵扯的案件。闻弦知雅意,右少卿就应该负责的是民事案件了。这个民事跟现代说的民事刑事不是一个意思,这个民事是指老百姓所犯的案件。 新婚杀夫案之所以最后是于少卿负责就是因为嫌疑人一个是童生,一个是钱氏官宦之后,所以归于于少卿负责。这里也能看出李朝还是沿用了秦朝的以左为尊的思想。薛青随着于少卿和杜宗阳寺丞告退离开。于少卿让杜宗阳寺丞找些案件,杜寺丞就让司务把五起卷宗和证物拿去薛青房中,告诉她,因为她新来,所以暂且少给些案件,五天之内,这些案件要求全部看完,熟记于心,做好判决,五天之后,他来检查,如果确实无误,以后就可以独立审查了。薛青回到房中看到堆起来的小山一样的卷宗,不禁问宋主簿,你们平时多久结束一次复核案件。宋主簿说,以前战乱多,各地送来的案件也不多,多是自行解决了。现在皇上重视律法,要求必须大理寺复核,所以下官也就是这一年才忙了起来,一天至少看两个卷宗。大人啊,这个您看完批阅之后,还需主簿录事全都签字方可生效。得,之前还想着上班了之后开个班,现在她自己都怕下不了班了。通知薛山今中午不用送来饭菜了,本来想给这六个人都送饭的,反正对于薛青来说这都是小钱,但是还得观察一下,这些人都怎么样,可不能喂饱了白眼狼。随便从仓库里拿点吃的对付一下就好,不过好就好在,她这个寺正还是有自己的办案小屋的,她在屋里边,其他人在外堂梳理。薛青有过目不忘在手,看得快而且理解的快,一天下来,前四个案件看证物,下诏狱提审犯人核实都已经结束了。没有问题,只有最后一个案件的犯人,人证物证俱在,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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