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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1/2)
第九十二章
那一年,烽烟四起,战火连天,是国朝动乱最频繁的一年,江南江北割据一方,群雄四起,百姓苦不堪言。
梦庭是江北最为富庶繁华之地,也是北方大族势力最想占据的地盘。眼红的人多了,北方军团势力都纷纷在此自立幡号,都想占地为王。
陆家书香士族,过惯了清净安宁的生活,最厌恶兵戈纷争,决计举家搬迁。听闻江淮是江南最适宜偏安一隅之地,那里地方不大,终年雨水滴答,只做纺织工艺,是兵家最不争之地。陆家家主与女君携带独子陆花明,花了大半家财,举家搬迁,前往江淮。
江淮有户人家,姜姓氏族,祖上以织锦缎,卖酒为营生,如今也算风生水起,是江淮一名门大户。可叹到了这一代家中一连二胎皆是女儿,断了老太爷生前希望后世族中有男丁饱读诗书,考取功名的念想,家中只好让二女继续继承织锦技艺。
好巧不巧,陆家迁到的正是姜家的对门,两家人恰好性情相投,常有来往,也在乱世中互相照应。
江淮的雨一连下了十几日,砖石上都生了湿滑的苔藓,房檐上滚落的雨水滴滴答答,青年男子一手撑伞一手抱书从外头小跑过来,靴子和衣服下摆被水洼溅起的水花沾湿,他却面带笑意。
房檐下,一身粉袄白裙的少女明眸皓齿,看着来人,笑意浅浅。“花明哥哥真是风雨无阻,令人感动。”
陆花明收了伞,整理衣冠,对少女礼貌一笑“梦萤妹妹,小蝶喝药了吗?”
姜梦萤依旧是笑着,但那双英气的眼中情绪复杂“喝过了,就等着你来给她讲书呢。”
陆花明对姜家家宅已经是轻车熟路,算是问候过姜梦萤过后,他抱着书径直朝姜梦蝶的住处去了。姜梦萤却跟了上来,想与他同路。
“花明哥哥,今日的讲书还是不给我听吗?我也对诗书感兴趣,我想去旁听。”
陆花明顿住步子,好心说道“梦萤妹妹,你一向比梦蝶聪慧,这些你早就学会了的,你现在可以看懂很多书了,上次我给你带的《诗经》可以多读的。”
姜梦萤自然知道陆花明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再纠缠,也不再跟上去了。陆花明怀里的书都小心翼翼护着,没有一本是被淋湿的。
姜家有两个女儿,大的女儿叫姜梦萤,自小聪明且有男儿一样的胆识,二女儿叫姜梦蝶,两姐妹是截然不同,姜梦蝶不像姜梦萤自小就能活蹦乱跳,一生下来就是个病秧子,柔弱又有些娇气,相比起来,一直是姜梦萤更得家族中的亲朋好友喜欢。但姜家老爷和夫人对两个女儿都是一般宠爱的,都视作是家中的珍宝精心养护。
姜梦蝶性子矫情,大家都开玩笑说,只有陆家那个书香公子受得住这脾性。陆花明也确实十分爱护这位邻家妹妹,时常做完功课就来姜家。姜梦蝶爱哭的时候,陆花明总有法子给她逗乐了;姜梦蝶不吃药了,陆花明做出灵巧好玩的东西来让她眼馋着,不得不乖乖喝药;姜梦蝶睡不着,一夜夜被病痛折磨得像要枯萎的花儿时,陆花明会说故事,哄得她慢慢闭眼睡过去。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便是天生良配,两家父母也已私下为二人商定了婚约。
推开门,满室暖香,榻上女子一身素白,病恹恹地歪着,头发只是简单的用发带束在了脑后,她手里拿了几枝桃花,剪来剪去好像都不满意,眉头紧蹙。
一旁侍候的丫鬟见到陆花明很知趣的默默退出去,关上了门。陆花明微微笑着,他的笑容如同春风一样和煦,像冬阳一般的温暖。
“小蝶又没有好好休息,看这眼圈,像涂了黑墨汁一样。 ”
姜梦蝶见到来人,眉头舒展,终于笑了,她站起来迎接陆花明,将修剪得最好的一枝花插进了瓶子里。
“花明哥哥,昨天没听到结局就睡过去了。最后的结局是怎样的,伍子胥他复仇了吗,他还活着吗?”
陆花明找了一个近她的交椅坐下,摊开书道“你不能总是赖着我讲故事呢,梦蝶妹妹你要识字读书。今日我再来教你写几个字。”
那时候,许多人家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身为女子,本就是不用读书识字的,只要明白相夫教子就是了。姜父姜母也不曾有过让两个女儿读书的想法,陆花明却很喜欢来教姜家女儿识字,他总告诉姜梦蝶,在他身边,她不必循规蹈矩,女子可多读书识字。姜梦蝶不明白读书有什么好处,陆花明会与她开玩笑,说识字了以后就可以写书信与他吵架了,姜梦蝶很感兴趣。
后来,她才明白,会写字了,会写信了,才可以倾诉思念。
战乱总归会平定,国朝稳定,科举考试也就复兴了,陆家毕竟是书香世家,到了时候,陆花明必定得前去参加科考。
陆花明读书更用功了,白日里总有很多的时候被关在书房里诵读经书,只有晚些时候会抽空来看姜梦蝶了。姜梦蝶起先闹脾气,不肯喝药,也不睡觉了。陆家的伯父伯母亲自来看望她,对她说,若是陆花明这次不花时间考取功名,日后就可能要花更多时间了,他们二人更没有相见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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