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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2)
春去秋来,又一个春去秋来,太阳照例是每天东升西坠,重复着昨日的轨迹。要说夜鹰……他倒是也没什么变化,个子不见长高多少。瘦弱的身板在这两年的训练中一点一点宽厚起来,原先有些迷茫的眼神,现在已经全然不见了。这两年对夜鹰而言没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他如同太阳一般,默默地重复着昨日的轨迹。早上练剑,晚上学道;第二天早上再练剑,晚上再学道……蝉要在地下忍受四年的黑暗,才能换来一个夏日的引吭高歌、畅快淋漓。夜鹰深知,正是平凡孕育了伟大,他要成为不平凡,就必须得花这个时间下去。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去更大的江湖闯荡,就该先练好自己的本事。
夜空见着自己弟弟的变化,喜在心里,表面上却还是一幅不着调的嬉皮笑脸。他掐着指头演算,夜鹰离自己的死期已是越来越近了。放他去外闯荡,他就会死,这是必然的命运,不可更改。夜空没有办法阻止他的命运,只求能多传授他一些技巧,好让他在险境中多留一丝生的希望。在他的努力之下,夜鹰的死期已从两年后(从夜空开始教夜鹰普通的剑法时开始算起,换言之,如果夜鹰没有选择修炼,他有可能现在就会死)成功延长到四年后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确实,夜空曾说过“我可以让你安安稳稳过一辈子”这种话。但是……天命难违。夜鹰的死期是定好的,而夜空的保证,好比是让他用手去堵住水龙头那样,不让命运的流向成真。一旦夜空稍有松懈,水流立刻会喷涌而出,夜鹰就将迎面撞上自己人生中的“死劫”。届时,没有任何本事保命的夜鹰必死无疑。
所以,当夜空在床上瞥见夜鹰起个大早去做晨练时,心里还是颇有慰藉的。“应该有用的……”夜空喃喃道,“就算最后的结果没有改变,若是能把死期无限延长,那也就算是成功了。”
清晨,瓦头村的鸡才刚刚打鸣,夜鹰已经背上他的宝剑绕着村子跑上三圈了。(瓦头村算是不大不小的村落,占地面积大概9平方公里)朝霞的彩光弥漫在天地之间,夜鹰是越跑越觉得身心舒畅,步子反而一点都不显沉重。这个时段,正是乾坤换气之时,万物仿佛刚从蒙昧中苏醒,要将勃勃生机展现给冥冥之中的造物主。太阳还未完全爬上天际,空气中也充斥着丝丝水汽,粘在夜鹰的后颈上,感觉凉飕飕的。夜鹰只觉得现在的身体内外有用不完的劲头,想一个跟头翻上云霄,借着霞光眺望这大好河山,吼出肆意的轻狂不羁。
然而他并不能飞,只能看看天,然后调转方向去买早点。
村里卖黑米糕的陈大爷起得很早,人老了,需要睡得时间自然就少了。夜鹰已经是他的老主顾了,每次陈大爷总是会给他温着些许蒸好的糕点。(陈大爷并不只卖黑米糕,严格来说,他尝试过卖各种不同的糕点,上到蜜供下到沙琪玛,但是黑米糕是他最拿手的点心)夜鹰买了两人的份,便回家了,想来夜空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起床拾掇的。
街上仍是空荡荡的,大多数村民还刚刚从睡梦中醒来。其实夜空也建议过夜鹰不必起那么早,多睡会儿又不会死。(夜空心里真正想的是“至少现在不会”)但是夜鹰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的理由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自己的名字里刚好有一种鸟,起的早应该也能碰见什么好事儿。纵然是夜空这等玄学大师,听了这等玄幻的理由也只能挥挥手,由他去了。
此时夜鹰正跑着,迎面竟走来一个姑娘,这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娑婆世界和我国古代颇有类似之处,对妇女的观念是比较保守的。一般来说,女孩子没什么事是不能上街溜达的,她们在出嫁之前都得待在家里。就算刨去社会观念这个原因,她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在街上乱晃悠就已经很奇怪了吧。
等她走进了,夜鹰细细一看,不禁吓了一跳。此人身着翠色的宽边长袍,但是却没有袖子,两条洁白如藕的手臂就这么露在外面。从肩部的裁口来看,她的袖子应该是被自己剪掉了。腰部系着一黄色的根软带绳,将下半身和上半身宽松的衣着绑在一起。腰上竟然还悬挂这一只酒葫芦,从葫芦的花纹来看,应该是有些年岁了。背后挂着一柄剑,从夜鹰的角度只能看见青翠色的剑柄,像是同她的衣服颜色混为一体了。更绝的是,女孩下半身穿的竟然是某种兽皮制成的短裤,大概覆盖到膝盖处,将大腿紧紧地包裹住,展示着颇具弹性的线条。(有点类似现在的牛仔裤,但是弹性更好)
若说她的衣服还是“有失礼数”,那么在这个观念闭塞的时代,这种裤子穿在女性身上可就是“有违天理”了。
再看女孩的脸,五官纤细,眼神中便透着不凡的气势。竖着两道剑眉不但不显突兀,反倒是衬得女孩英气逼人。嘴唇紧抿着,脑袋后的小辫子随着她颠颠倒倒的醉步也一晃一晃的,十分可爱。她像是半眯着眼,摇摇晃晃地行走着,没走几步便抓起酒葫芦,抿开盖子,猛地往嘴里灌去。
半天过去,都没有一滴酒滴出来,女孩子傻傻地喝了会儿北风,又疑惑地看看自己的葫芦,好像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那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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