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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2)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曹夫子,荀公达,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群臣顿时沉浸在这股洒脱与浪漫主义的情境之中无法自拔,等到回过神来又有点懵,不是说词吗?怎么做的还是乐府诗呀?
老曹在下方极为痛快脸色居然有紫转红的趋势,“留名千古呀!”又一首流传千古的名篇。
与他同样激动的是身旁的一位文士穿着的小老头,虽然长相看起来憨憨的,可小眼睛折射出来的精明与果决,一看就是能和曹老板玩到一起的人。
群臣不敢发问,最后还是曹老板提出来的。
“没想到陛下词写得好,诗也写得如此的潇洒自如。此等妙品正好下酒!来来来!我等也要及时行乐,莫使金樽空对月。”随即一口干了杯中之酒。
曹老板这么一说反倒把刘协搞得一愣一愣的,这个是诗吗?我看它这么长还以为是词呢!还好自己没先开口,不然就露馅了。
然后吩咐来福重启方才因自己背诗而被叫停了的歌舞。
“接着奏乐!接着舞!”
宴至黄昏宫门宵禁,宾客尽欢而归,刘协带着一点微醉回到寝宫,脑袋还清醒无比。
以这个时代酿酒工艺,自然发酵而成的米酒最多也就十来度的样子,怎么可能醉倒在后世酒场上纵横过一些时日的刘协。
刘协被宫女服侍更衣换上常服后直愣愣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上琉璃瓦片制成的屋顶思绪万千,自己来这个时代已经整整三天了。
本来以为自己会不适应这个被后世称之为:“残忍的、黑暗的、落后的封建社会,可是以目前的状况来看自己不但适应的很好,甚至于比后世的自己活得更加的滋润。
或许自己更加适合做一位古人吧!刘协在心里想到。当然现在自己根本没得选,已经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古人了。
还是在史书上都有记载的名人,堂堂大汉朝的皇帝。
刘协甚至有些恶趣味的想到,如果后世的考古学家在挖到自己的墓的时候,自己一定得留点什么预言之类的东西,让那群挖了自己坟的家伙想破脑袋。
譬如:黑人当选美国总统,朱蓉会给小强戴绿帽之类的。
当然这些对于刘协来说都是次要的,最为主要的是他现在是曹节和虞姬的丈夫了,一个家庭真正的顶梁柱。
一些以前无需考虑的东西现在必须仔细谋划,多赚些钱?刘协觉得不大靠谱,自己做为一个皇帝怎么能出面做这种卑劣之事。
何况他爷爷和老爸的教训还在前面血淋淋的摆着,自己可不能再这么作下去,他们老刘家的家底已经不起他再折腾了。
来自后世的刘协当然知道,自己家的公司破产了,最稳健的办法就是另外找一家强大的公司做为依靠。
幸好这一切都不用刘协去操作,最佳的合作伙伴曹老板自己就找上门来了,并向他温柔的伸出了大腿。
反正自己只想过得安稳,与曹老板的政治意向并不冲突。
正好系统任务也是要去汉中收服马超,要不然就帮一把自己这个便宜岳父好了,至于如何说服曹老板带上自己刘协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上午在宴会上刘协借用诗仙李白的名篇并在上面修改了两个名字,一个是为了拍马屁将岑夫子改成了曹夫子,一个也是为了拍马屁把丹丘生改成了荀公达。
荀公达何许人也?
荀攸,字公达。此人极其的低调,如果不是昨天向曹节打听刘协都不知道有这么个人物,现为曹老板的谋主。
什么叫谋主,意思就是所有谋士叽叽歪歪出一大堆主意,其中自然不乏馊主意,在其中挑选出能实施的计谋让曹老板拍板的就是谋主,也就是后世的秘书长。
那个时候鬼才郭嘉,狼人程昱、毒士贾诩等狠角色可是都还在线的,其能力可见一斑。
曹操曾对他有过一段评价:“公达外表愚钝内里智慧,外表怯弱内里勇敢,外表软弱内里刚强。”
能被曹老板这么推崇的人才,能力肯定是杠杠的,当然让刘协放心走这步棋的主要原因是荀攸有个好亲戚。
他叔叔就是被曹老板称为“吾之子房”的荀彧,荀彧可是出了名的保皇公会的资深会员,想来荀攸应该也不至于基因突变到完全不认自己的地步。
至少帮自己这么一个小忙还是问题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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