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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第三节《潮神》 ——(1/5)
文之仪从衣袖掏出一枚稍大的铜布币,对阖闾问道:“大王,可认得此币?”
吴王阖闾摇摇头,表示不认得。
文之仪说:“这枚平肩弧裆空首布,乃周景王二十一所铸造的大钱。今日之仪之所以拿出来给大王看?是因为吴国偏远弱小,尚处在蛮荒未开垦的状态。民众只知道用实物交换物资,少量的人才懂得用货币或贵重金玉购买商品。如此落后的原始交易,怎能使吴国强大?民众又怎能富起来?”
阖闾:“文先生的意思,是让吴国铸大钱?”
文之仪微笑道:“吴国的经济来源无非有二:一是纳贡,二是税赋。像吴国只是一个子爵,下面的属国少之又少,能交纳的贡赋能有多少呢?越国可能多一点,其他像徐国、钟吾等等,基本上交不出什么东西来。这样,纳贡对吴国增加收入帮助不大。那么,税赋呢?税赋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包括林业、牧业、鱼业,手工业和商业,以及国有的盐业、矿产业。在诸多的行业中农业占比最大,也是国家税赋的根本……”说到这里,他抬头看了看渐暗的堂内。
伍员知其意,起身点亮油灯,一下堂内亮了起来。
文之仪接着说:“我们知道夏、商、周,采取过不同税法,夏是‘贡’法,贡是一种定额税,不论收成如何,百姓都必须缴纳十分之一的贡定额。商是‘助’法,为了灌溉和耕种便捷,土地都划成井字方块,一井有九块方形地,这就是井田制。‘殷人七十而助’的助法,是一种劳役税制。助法税率,九分之一公田需借民力来完成。周是‘彻’法,由于公田已经不再在井田中单独划出,而是作为私田授与百姓耕种,这就可以调动百姓的劳动积极性,公田就会和私田一样得到精耕细作,从而增加国家的田赋收入。‘彻’是‘通’的意思,一井之民,耕种通力合作,收获时计亩均分,民得其九,公取其一。这就是贡、助、彻之法。现阶段吴国实行的是周朝‘彻’法,我在周景王年代,此法已经过时,都在施行更为先进的‘初税亩’,即开始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一切土地均按田亩交纳土地税,正式废除了过去按井田征收田赋的制度。原来不纳税的私田也开始承担国家赋税,从而大大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国家向私田征税,实际上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从而承认了新生封建土地占有关系的合法性。大王,吴国不妨推行实施‘初税亩’,以增加国家向私田征税所得的收入。”
吴王阖闾大喜,言道:“文先生所言,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真乃见多识广,满腹经纶。高论,高论啊!寡人喜立竿见影。申胥,向吴国颁布政令:在吴地推广‘初税亩’之法。”
文之仪:“大王,‘初税亩’之法,尽管还不完善,新生的封建赋税制度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只要承担国家赋税,百姓垦辟的私田就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这对鼓励垦荒,扩大耕地面积,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赋税必须用粮食缴纳,减轻农民的赋役等,都有促进农业生产的意义。封建赋税也比奴隶制的赋税制度更为合理,纳税不只是平民的义务,不论官僚、地主、农民,凡占有土地者都必须向国家纳税,不能违反税法,违反者严惩,这才是税赋的最终目的。”
阖闾不停点头:“善!”
文之仪接着说:“刚才谈到是吴国现有的两种收人来源。那么,在周王朝却有第三种收入,那就是钱币的发行收入。周王室由于日渐衰弱,收不到诸侯的纳贡,当然只能从内部的税赋和钱币的发行上想办法。这‘铸大钱’就是凭空铸钱,铸得越多,发行得越多,实际上就是通过货币的贬值来重新分配财产,从而达到改善王室经济状况的目的,也就是从财政上脱困。我现在来谈谈周景王铸大钱的事……”说到这里,文之仪停下来,问道:“大王,是不是太晚了,明日大殿之上再接着说?”
吴王阖闾正听得兴起,说:“寡人意犹未尽,如饥似渴,一点倦意都没有,先生只管往下说。”
伍员也劝道:“大王,白天一整天都在朝堂之上,难道不疲倦吗?我看还是回宫歇息去吧?”
吴王阖闾:“能聆听先生的真知灼见,寡人睡意全无,否则,即使回宫,也是夜不能寐,不如干脆听完先生的讲解。”
伍员:“那好吧,文先生,你接着讲。”
文之仪接着说:“刚才说到周景王铸大钱:由于王室实在太穷,连像样的器具也要诸侯纳贡,周景王就有了金融改革的想法。此事的过程,在座的伍员、伍鸡颇为清楚,他俩在洛邑见证了秦哀公带着十几车金银珠宝,来薅周朝的羊毛。当时王室虽穷,但市场商品充足,秦哀公抢购粮食和食盐,加上刘献公、单穆公等一众卿士高官家中囤积大量的粮食,以高价出售,坑害了无数的百姓。由于我的揭露,刘献公损失惨重。第二年,即周景王二十一年,陛下终于听从了我的提议,准备铸造大钱。
“这时单穆公就对景王说:‘不能这样做。古代时,只有天灾降临时,才会统计财产与钱币的数量,考虑钱币的轻重问题,以便赈济百姓。若百姓所遇的灾害比较轻,就可以铸大钱来流通,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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