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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青鸟开播(1/2)
【就如网友所说的,其实我就是俗人一个,不论哪方面的。
不论写小说,还是操刀做编剧,除了喜欢外,能赚钱确实是重要原因,取悦自己的同时还能赚钱,何乐而不为?务实一点,挺好。
我这个谈钱的俗人,今天就只来谈谈钱。
作家的收入,其实并不复杂,纸质出版,当然主要收入就是版费,这是实打实的,网络平台的网文收入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就不多说了。
今天谈谈小说影视化收益的那些事。
拿小说的著作权来说,除了作者本人终身享有的人身权外,还有可以用来转让盈利的财产权,其中改编权就是其中重要部分。
其实单纯搞文学创作的人,挺朴实的,心里没那么多弯弯绕,就拿现在火热的小说影视化来说,不论是已呈白炽化的网文ip改编,还是相对产出周期更长的名家作品的影视化,从影视盈利分得最大蛋糕的,从来不是作者本人。
一方面,影视作品虽然来源于文字故事,但创作者却不是作者,而是导演、演员、制片、编剧、摄影灯光等成千上万的幕后工作者,还有后面的投资商。所以,分蛋糕也得讲究谁是主家,影视行业向来就不是作者的主场。
而且,在这个资本更迭交替的名利场,只管蒙头写作的作家是玩不转的,这些年,几万十几万买断的知名小说改编权还少吗?相比起这些自带海量书迷的大作,所带来的巨大影视化收益,他们得到的部分,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这不叫分最小份的蛋糕,这叫,压根就不带你分蛋糕。
哦,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连客场都不是,人家压根就不带我们玩。
遭遇这样待遇的作家朋友,大部分都很佛系,大家不过笑哈哈的一句:没办法啊,谁让那时候咱写出来的东西还没火呢,甚至等了好几年就一家公司来购买版权,心想错过了这家,就没第二家了,自然就签了,至于之后的中间商赚差价,赚得再多也和咱没关系,谁让咱不是经商的,玩不过呀玩不过。
我在这里没有丝毫抱怨的意思,因为,合同一签,白纸黑字,至于人家后续怎么改,怎么转卖,确实和自己没有一毛钱关系。
所以,作家朋友们,对待版权转让事宜,请再审慎一点。
还是我以前的那句话,作品值多少,不妨交给时间和读者去标价。】
发完这段话,南木也不免感慨,在小说财产权的转让上,自己还算幸运。
早期发表的青春三部曲,虽然造成一定轰动,但那个时候,影视行业远远不如现在繁荣和成熟,一个短篇、中篇的版权几万十几万,顶天了几十万,那时候小说的发表出版、以及后续附带的版权、衍生改编许可等事情,都是南父出面商谈,而南父向来対自己女儿的作品自视甚高,就有点儿敝帚自珍那味儿,加上南木早期的作品还没好到让人如何惊艳,所以,直到获奖之前,她自己的几部小说,都还是完整的属于自己。
直到《苔》的获奖,《乌蒙山日记》的畅销,带动她早期的作品《红豆》《引路人》《无声对白》《青鸟》亦受到了很高的关注。
自然,影视行业向来不缺眼光犀利的投资者,通过出版社找作者本人接洽版权的公司就陆陆续续有十几家,其中不乏内地知名影视公司,都曾有过强烈的改编意向,南木当然没有全部留着自己改编投资的想法,一个大略的构想,是把作品的版权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以全版权方式运作,尤其在影视版权部分,由他们重点把控,这样即便不是自己亲自改编,也减少了作品贱卖或所托非人的下场。
至于,操心作品是否在影视市场受冷遇,也大可不必,好的合作者向来不是抱着投机取巧找上门的,真诚的寻求合作是前提。
如果没有人找,那说明写出来的东西确实不够优秀,在冷宫呆着,也无妨。
南木发完这段话,又投身被自己落下进度的课业中,没再关注后续。
不成想,她无意的随感而发,倒引来了一波热度。
南木的这段话先是在网文作者圈引发共鸣,不少大v或者有影响力的网络大神都纷纷转发,一时间,#茅盾文学奖作家谈版权#着实热了一波,连带着《苔》《乌蒙山日记》《青鸟》等关键词也在年轻人的网页上频频出现。
近年,随着ip改编火热,也曝出不少版权纠纷,读者书迷为作者鸣不平的也不在少数,这本来就是一个热点话题,作为一个获奖作家,南木现身说法自然引发一波讨论。
讨论的话题渐渐从版权纠纷、不平等得利,转移到南木这个作家有什么值得拿出来的砝码,到对她作品的大讨论上。
最后自然说到她做编剧的首秀——《青鸟》。
于是,好事儿的书迷把《青鸟》的创作背景挖出来示众,在年轻人中,迅速引起了围观,因为校园欺凌、青春叛逆、问题少年以及高考前夕这些敏感词汇,更贴近生活,试问80,90甚至00后,谁没经历过,自然引发共鸣,这波热度一直持续到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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