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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5/5)
有一个中年人,她与他有说有笑的,一副情侣模样。我并不十分伤感,廿岁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惊奇,她总该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么打发呢?只是这男人长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装是最老式不过的,她没有用锁匙开门,她按了铃。
我看了那男人的脸很久,是一张忠厚的脸,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像,跟这样的男人结了婚,再跟我这样的黄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没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记得是一个月夜,我把她家门口的一块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妈妈说:“咦,怎么好好的一双‘巴利’,鞋头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别,想去跟她说,我是会回来的,也许她可以等我几年,我们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进一步的谈更现实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是看小说太多之后的影吶。
三天后,我跟妈妈回了香港,热热闹闹地,爸爸过了他的五十大寿。
我过完了暑假,就从香港回到英国去了。
又过一年,爸妈也移民到英国,后来我们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罗马之类,亲戚——爸妈多数鼓励他们来英国见面,他们也很乐意接受这种怂恿,爸妈的日子实在过得不寂寞。
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现在想想,真是一点风度也没有,说失踪就失踪,她会怎么样想呢?我们在一起不过是几个礼拜,倒是很高兴,那天晚上到底没有前去说什么话,是为了那个中年男人吗?还是为了什么?
我并没有多想。
她想必也没有多想。
不过后来我老是叫妈妈穿旗袍,又买了绣花拖鞋给她。
妈妈说:“这孩子,简直疯了。”她笑。
妈妈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厉害的,像表姨,像她。
后来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见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黄跟下女盯梢着看,看出那女的总比我大好几岁,又非常的亲热,就把妈妈从香港叫了来,说几句好听的话,把我带了回去。
她们都能笑,笑得人糊里胡涂的,即使被摆布了,心头也还甘愿。
现在在她那家书店买的翻版书,倒是全搁在那里,常常翻着做参考的。
小陈自然还在那里夸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话出来,是不是才貌双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台北挑!”
小陈太太自然会瞄他一眼,说:“死相!”不过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实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过台北,他当然也不会知道台北有那么好的一个女子,比他陈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过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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