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终生免费,永无广告!
第46章 习题纠错三十一(1/1)
1、CIF和FOB的相同点是都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交付货物。
2、旨在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制度是普遍优惠制度。
3、全球合作原则的中心环节为南北合作。
4、CIF卖方支付货物运输保险费。
5、税收饶让抵免:视同已经缴纳;
免税法:放弃税收。
6、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建立的国际货币法律制度称为布雷顿森林体制。
7、《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明确禁止的投资措施是当地成分要求。
8、发达国家对海外投资一般都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主要包括信贷优惠和避免双重征税。
9、具有全球性影响的协定有《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10、《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市场纪律,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
11、OPIC提供的保险险别主要是政治风险,即货币兑换险,战争险,国有化或征收险。
12、出票人于见票后在指定时间内向受票人或其指定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支付凭证是本票和汇票。
13、FOB/CFR/CIF都属于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FCA术语可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14、“华盛顿公约”仅适用于一国国家与其他国民之间的争议。
该争议必须是投资争议。
该争议必须是法律性质的争议。
15、简述《TRIMs协议》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TRIMs协议》只适用于货物贸易,而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即只有那些“可能引起(货物)贸易限制和扭曲作用”的投资措施才适用此项协议。
(2)《TRIMs协议》禁止缔约国(成员)采取与《关贸总协定》国民待遇原则和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相违背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符的TRIMs具体地说有两种:一是当地成分要求;二是贸易平衡要求。与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不符的TRIMs有三种:一是贸易平衡要求;二是进口用汇限制;三是国内销售要求。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发展中国家可按《关贸总协定》第18条获得特殊与差别待遇。
(4)各缔约国(成员)须在《TRIMs协议》生效后90天内将所有TRIMs,予以通报,并在2年内(发展中国家为5年,最不发达国家为7年)消除这些TRIMs。
(5)各缔约国(成员)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简写:货物贸易透明;不违背全适用,尽快通报消除。
16、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风险转移是指风险承担的转移,谁承担风险,谁就承担风险所造成的货物损失。风险转移的关键问题是风险何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时间规定:
(1)如果合同涉及货物运输,有两种情况:①假如卖方无义务在特定地点交货,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给买方;②假如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承运人,货物在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风险转移给买方。以上两种情况的风险转移以货物的特定化为前提。(2)如果货物是在运输途中出售的,通常订立合同之时风险转移给买方;如果卖方通过背书将提单和保险单转让给买方,买方可以凭上述单据向承运人和保险人索赔,货物装运时风险转移给买方。但是,若卖方在订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却未将该事实告知买方,则卖方承担这种遗失或损失的风险。
(3)合同不涉及货物运输,货物亦非在运输途中出售,即通常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情况下,买方接收货物时风险转移给他;或如果在合理时间内,货物已交给买方处置但买方不接收货物(即买方违反合同),则从违反合同时风险转移给买方。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地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买方处置时,风险转移给买方。风险转移的后果是指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并不解除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作为)或不行为(不作为)所造成。但是,如果卖方已根本违约,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影响买方因此采取补救办法。
(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过失划分原则,国际惯例优先原则,划拨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不想错过《重生之霸道法律爱上我之努力中》更新?安装看书屋专用APP,作者更新立即推送!终生免费,永无广告!可换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