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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买凶杀人(1/2)
清晨,申国公府内,宋清辉正坐在梳妆台前梳头。
桌上一盆粉牡丹姿容艳丽,雍容华贵。
“小姐,刚刚外面有人送来一个锦盒。”
丫鬟翠喜将一个小盒子放在桌上,战战兢兢的看着小姐。
如同上次一样,还是那个深色的锦盒,宋清辉轻轻拿起,打开后,里面是一张字条,还有一把玉梳。
纸条上面赫然写着:今日三皇子殿下亲自为奴家梳头,这把三皇子摸过的梳子赏你了。
宋清辉不以为意,捂着嘴轻笑。笑这个送信之人真是能挑拨是非,觉得她真是不了解独孤季的性格。
他那个人性子很是威严,不苟言笑,这是他的缺点,更是优点。
如今这个女人一味的挑拨是非,不过就是想看自己和独孤季闹别扭,让对方厌弃自己而已。
真是可笑,这重伎俩用一次也就够了,把戏被拆穿后,再用就没意思了。
“这把玉梳材质不错,翠喜,就赏赐给你了。”
宋清辉今日心情大好。
见此,左后服侍的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浣衣局内,一群洗衣的宫女正在忙碌。
烈日 下,一个个汗流浃背,口干舌燥。
“掌事嬷嬷,我家才人见你们辛苦,让我给大家送些茶水和点心。”
安小希提着几盒点心放在众人面前。
“这宋才人真是善良,小希姑娘,替我谢谢你家才人。”
“祝她早日得皇上宠幸。”
管事嬷嬷喜笑颜开接过安小希带来的点心,说了几句吉祥话。
“谢嬷嬷吉言。”
平日里安小希时常过来。众人的关系早已打好基础。
安小希趁着众人不注意,在一堆即将洗的衣服中,拿过一条手帕,上面绣了一对儿鸳鸯。
想都不用想,这只手帕应该是宋清辉亲自绣的。
安小希将手帕拿回去,叫身边的小丫头仿制了一条极其相像的,只是鸳鸯的眼睛,由原来的黄色,换成了蓝色。
趁着傍晚浣衣局的人还没收工,将假的送了回去。
待到第二日清晨,又派人给宋清辉送了过去。
宋清辉起初并没有在意,随即又赏赐给了下人。
“小姐,您看这条手帕……”
翠喜拿过手帕,递给宋清辉,这条帕子小姐有几针没有处理好,是她帮忙绣的。
就算她再傻,也不会分不清自己绣的东西。
字条上面写着:抢男人你比不过我,绣手帕,你也不怎么样。
字字珠玑,气的宋清辉心口疼。
“啊!”
宋清辉在屋中一通乱砸,桌子上的牡丹被她连根拔出,扔在地上踩个稀烂。
“哎呦,这又是怎么了,大清早的。”
春月如听到动静,赶紧跑到女儿房中,过来关心对方。
“一条手帕而已,能代表什么?”
好说歹说,春月如终于安慰自己的女儿先冷静下来。
然而,另两个人没想到的是,宋清辉一连几日收到独孤季的私人物品,打着同心结的头发,没洗的臭袜子,有味道的内裤……
总之,在气宋清辉这件事上,安小希和宋徽柔无所不用其极。
就连内衣这么私人的物品都有,起初春月如还能帮三皇子独孤季说好话。
如今,就连她都相信,这独孤季是真的在外面养了个狐狸精。
“母亲,三皇子为什么要这么对我,难道我不够优秀,不够好吗?”
宋清辉趴在春月如怀中痛哭,她感觉自己要被折磨得崩溃了。
不过,在短暂的哭泣过后,她立即整理了情绪,重新振作起来。
“清辉,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关键在于谋划。”
“既然咱们可以杀宋徽柔一次,就可以杀她第二次。”
春月如一脸阴险的告诉宋清辉。
傍晚时分,申国公府的马车出了城,一路向北,来到一片白桦树林。
风吹树叶沙沙作响,气氛很是诡异。
树林中央出现一处院落,门前的牌匾上写着玄机门三个大字。
这玄机门是江湖第一杀手组织。
之前在客栈放火烧宋徽柔的紫鸳,就是这玄机门的人。
这玄机门一共七位楼主,之前的紫鸳,就是这玄机门的第七楼,
玄机楼在江湖上非常有名,只要出得起钱,就没有他们杀不了的人。
雇佣第七楼需要一千两黄金,今日,春月如带了两千两黄金过来,她要雇佣玄机楼第六楼主。
依次递推,要想雇佣第一楼,则需要七千两黄金。
若是没有杀成,佣金则一分不收。因此,这玄机楼在江湖上的信誉地位一向很好。
两人踏入玄机楼的大门,昏暗的楼内瞬间变得明亮。墙上的蜡烛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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