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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1/2)
她轻轻摸了摸鞋子,眼里闪过一丝怀念。
原身看温瑶穿过这个,一直念念不忘。
但这鞋比较贵,最便宜也要八九块一双。
家里舍得花钱在吃上面,毕竟吃进肚子里,才算实在。
对于这些衣服鞋子,并不怎么在意 没想到被赖梨花记在心里。
她再次摸了摸鞋子,才把它放回去。
明天要去找工作,需要装扮一番,可以穿着这双鞋子去。
鞋子价格不菲,工作有钱了,还是要把钱还给赖梨花。
晚上就着中午的菜,大家直接喝了一顿粥。
一顿饭吃了一个月的份额,秦以欢也不知道划不划算。
瞧着大家喜笑颜开的样子,又觉得至少不算太坏。
第二天一早,秦以欢吃过早餐,就去了县城。
农村人起得很早,她自诩没有赖床,却也跟不上节奏。
前世十一点睡,七点起,已经算是很注意养生了。
让她九点睡,五点起,实在是做不到。
因此,这几天起来时,家里只余她一个人。
从家里到县城,有十多公里的路。
平时牛车会停在村口的枫树下,大家可以坐牛车去县城。
但最近比较忙,田里的稻子抽穗了,需要看顾的地方多。
秦以欢也不是多矫情的人,按着记忆里的路,就甩动两条腿开走。
多走路还能锻炼身体,把体质练回来。
要是换成前世,她一把摔下去,赵思君起码得半个小时起不来。
可惜来的时间短,还没有把身手练回去。
一路走,一路都是参差错落的人家。
青砖房有,泥坯房有,茅草屋也有。
家家户户都闭着门,只有院子里,零星看见孩子在玩耍。
墙上的红色标语很是显眼,一眼望到头,都不带重复的。
看到的东西越多,对于这个时代越警醒。
枪打出头鸟,她不能太过锋芒外露。
到了街上,道路很宽阔,但要是有自行车经过,会掀起一阵灰尘。
大多还是步行的人,他们脚步匆匆,很少东张西望。
秦以欢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县城,难免多看了两眼。
街上的房子,都有好几层,还是都是砖房,看起来和电视里差不多。
街上的人,穿着也更精致一点。
有些女同志,手挽着手走在一起。
身上穿着印花的布拉格裙子,骄傲地走在路上。
即使没有人在意,她们面上仍旧带着微笑,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这样年轻鲜活的生命,像是一道光,让沉闷的底色亮眼不少。
秦以欢捏了捏包里的信纸,还是选择先去寄信。
她昨晚把信纸找出来,仔细斟酌后,写了一封信。
只要那人足够聪明,这封信就不会落灰。
赵思君这人记仇,肯定还会想办法来招惹她。
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直接绝了他的路子。
没了引以为傲的身份背景,知青点里被他得罪过的人,都能让他好好喝一壶。
有人吸引他的视线,就不会再来她面前蹦跶了。
去了一件心事,她心情好上不少。
沿着马路往前走,去找国营饭店。
秦家是不会去国营饭店吃饭的,至少原身记忆里没有这样的画面。
但原身嫌贫爱富,也曾偷偷存钱,和同学在里面吃了一顿。
即使只是普通的红烧鱼和清炒菜心,原身都怀念了很久。
秦以欢理了理着装,从容地找到国营饭店。
她没有回头,也就没有发现尾随着她而来的赵思君。
他昨天受辱,实在是气不过,含怨给家里写了信。
从邮局出来,看见秦以欢往外走,鬼使神差地跟在后面。
听说她一直在找工作,难道是想在这里找?
她想做的事,他就得想方设法给毁了。
伤了他,还活蹦乱跳的,只有秦长乐,而他,就看不得她过得好。
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作为赵家最受宠的孙儿,零花钱可不少。
只要能让她过得不好,烧点钱不算什么。
这会已经快九点了,早餐都卖得差不多了,午餐又没有这么快上。
饭店里,只有几个女服务员在收拾桌椅。
其中一个长相平平,但身材纤细的姑娘离秦以欢最近。
看见她,不高兴地说:“早餐卖完了,想吃明天早点来。”
秦以欢早已听闻,这个时候的服务员是铁饭碗,所以说话很不客气。
前世被当成上帝好好呵护,从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今天倒是亲自体验了一把,还挺新鲜。
她解释道:“我不是来吃早餐的,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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