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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的女尸(1/2)
各位长沙人,我想问一下你们,上一次杀人是在什么地方处理了尸体的?我猜大概会是大海,岩洞,窑洞,山洞,废弃小屋,国道边,水井,古墓,都是你们喜欢的藏尸地点吧?
那你敢往大街上抛尸吗?而且旁边就是政府大楼,公安局就在对面,不远处还有税务局,这是我看了这么多案件中最嚣张跋扈的了。
一般来说命案中,凶手处理被害者尸体时大都会选择抛尸、焚尸、埋尸等办法,总而言之,就是尽可能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因为被害人的尸体越早被警方发现,上面残留的证据和线索就会越多。
但下面这个案件里的凶手却反其道而行之,他非但没有掩藏被害人的尸体,还堂而皇之地将尸体丢弃在位于闹市的街区!
2011年12月24日的凌晨六点,天刚刚蒙蒙亮,就有路人在经过包头市石拐区的丁字北街边时,发现街角倒着一个人。大冬天的怎么会有人睡在地上?
路过的群众觉得情况不对,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听到消息的警察火速出动,赶往现场,等他们抵达时,这名躺在地上的女人已失去了呼吸。
在这里不得不先提一句,发现死者的丁字北街究竟是个什么地方?如果以死者发现地为中心,她到区县政府的直线距离不超过200米,距离石拐区的中心医院不超过100米,离公安局仅有100米,而地方税务局就在十几米开外的街边!
犯下这起案件的犯人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他怎么敢在这种地方杀人弃尸?警方带着惊讶与困惑仔细地检查了女人的遗体。
这名女子的年纪大概在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之间,脸蛋白白净净,长得也很清纯。她的身上虽然没有非常严重的致命伤,但脸上有大面积的淤青,鼻梁骨也明显被人打折。
法医脱下女尸最外面套着的羽绒服,发现她竟然没有穿内衣,只是简单地穿了件睡衣,脚上也没穿袜子就直接套着双雪地靴。
包头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这里到了12月底气温基本在零度以下,脚上不穿袜子是非常容易冻伤的,因此警方推测该女子是住在附近且出门匆忙才会是这幅奇怪的打扮。
而当法医脱下女子身上的睡衣,看到的情况更是骇人:明显在生前遭人虐待殴打,许多部位皮下出血、表皮脱离,大大小小的伤痕面积占了全身的39%以上,而该女子的死因也是由于长时间遭受殴打导致的器官衰竭。她是被人活活打死的!
为了尽快侦破这起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警察同志走访了附近的居民,确认昨天晚上他们并没有听到周边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警方将视线落在了周围不远的药店和医院上,认为此案有可能是被害人在别的地方遭到凶手的殴打,她趁凶手不备逃了出来,在逃命过程中想求医,结果因为伤势太重倒在此处死去。
相信只要找出女人的身份信息,这起恶性案件就可以真相大白了,但对于2011年这个时间点来说,死者身上如果没有携带任何能证明身份的物品,想要查出她是谁并不简单。
警方先是调取了整个包头的失踪人口记录,又打印女子的照片张贴协查通报,电视广播与新闻媒体也纷纷发布消息寻找死者的亲友与事件的知情人。
有人可能会想,既然是这么热闹的地段,附近的监控一定很多,死者最后是死在这条街上的,只要调取事发当晚监控,不就可以判断死者最开始出现在哪条街,缩小排查范围吗?
包头警方也想到了这一点,可惜的是,当时的监控技术并不先进,死者陈尸的街边也没有路灯,导致那些监控探头拍摄的画面都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清楚。
监控录像几乎发挥不了作用,周围的医院和药店里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从来没有见过死者,仔细勘察过现场情况的警察在排除一些混淆视线的信息后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物品,任何与死者有牵连的线索好像都中断了,警方只能耐心等待知情人的出现。
由于死者的面部遭受过殴打,所以热心群众也只能勉强判断该死者的长相“可能”是自己见过的某个人,于是警察一天可能要接到几十上百个认尸的电话,但警方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可能,顺着每一通电话指向的方向进行调查。
比如有个馒头摊的老板认为死者的长相很像经常来自己摊子上买馒头的女顾客,有个药店老板认为死者看起来是几年前在自己隔壁店里干理发、还曾经受到过危险人士虐待的小姑娘,以上这些可能都被警方排除了。
但最终被否认的线索并不意味着老百姓的协助是在添乱,因为这些普通的市民本来可以置身事外,但他们面对残忍的杀人犯,依旧愿意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帮助警方找出凶手,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举个例子,一道有四个选项的选择题,即使一个人选择了错误的选项,也并不意味着他没有任何贡献,因为他让做题人知道:正确答案在剩下的三个选项里。
而在排除掉几个错误的调查方向后,法医带来新的消息:死在街头的这个女孩子年纪比他们一开始猜测得还小,只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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