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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文字狱下(1/2)
除了触犯朱元璋的忌讳而获罪,儒生文人作反战诗也会获罪。
佥事陈养浩有诗云:“城南有嫠妇,夜夜哭征夫。”这首诗传到了朱元璋耳朵里,朱元璋认为陈养浩在动摇军心,派人将其投到水里淹死。
翰林编修高启作《题宫女图》,其中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朱元璋认为这首诗是写来讽刺他的,恨在心头。
后来,苏州知府魏观改修府治被杀后,朱元璋获知高启参与其中,写了一篇文章《上梁文》,新仇旧恨一起算,便命人将高启腰斩了。
洪武一朝,文字狱愈演愈烈,从个人的避讳进一步发展为广义的避讳了。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禁止小民取名用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汉、晋、唐等字。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朝廷发布榜文,禁止百姓取名太祖、圣孙、龙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大夫、待诏、博士、太医、太监、大官、郎中字样。
此外,禁止民间久已习惯的称呼,如医生只许称医士、医人、医者,不许称太医、大夫、郎中;梳头人只许称梳篦人或整容,不许称待诏;官员之家火者,只许称阍者,不许称太监,违者都会被处以重刑。
当然,文字狱主要是针对官员的,普通老百姓关系不大,毕竟当时识字的本就没有多少。
太常丞张羽曾代撰《滁阳王庙碑》,因连坐投江而死;苏州经历孙曾为蓝玉题画,泰安州知州王蒙曾去胡惟庸家看画,都被以党案的名义处死。
郭奎曾担任过朱文正大都督府中的参事,文正被杀后,郭奎也被处死。
王彝曾修《元史》,因牵连魏观的案件,和高启一同被处死;同修《元史》的山东副使张孟兼、博野知县傅恕和福建佥事谢肃,都因为牵连案件而被杀。
明初的著名诗人吴中四杰:高启、杨基、张羽、徐贲,没有一个是善终的。
到朱元璋晚年时,著名的才子解缙仗着皇帝偏爱自己,斗胆上了万言书说:
臣闻令数改则民疑,刑太繁则民玩。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尝闻陛下震怒,锄根剪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终始如一者也。
臣见陛下好观《说苑》、《韵府》杂书与所谓《道德经》、《心经》者,臣窃谓甚非所宜也。《说苑》出于刘向,多战国纵横之论;《韵府》出元之阴氏,抄辑秽芜,略无可采。
陛下若喜其便于检阅,则愿集一二志士儒英,臣请得执笔随其后,上溯唐、虞、夏、商、周、孔,下及关、闽、濂、洛。
根实精明,随事类别,勒成一经,上接经史,岂非太平制作之一端欤?又今《六经》残缺。《礼记》出于汉儒,踳驳尤甚,宜及时删改。访求审乐之儒,大备百王之典,作乐书一经以惠万世。
尊祀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皋陶、伊尹、太公、周公、稷、契、夷、益、傅说、箕子于太学。
孔子则自天子达于庶人,通祀以为先师,而以颜、曾、子思、孟子配。自闵子以下,各祭于其乡。鲁之阙里,仍建叔梁纥庙,赠以王爵,以颜路、曾昽、孔鲤配。一洗历代之因仍,肇起天朝之文献,岂不盛哉!
若夫祀天宜复扫地之规,尊祖宜备七庙之制。奉天不宜为筵宴之所,文渊未备夫馆阁之隆。太常非俗乐之可肄,官妓非人道之所为。禁绝倡优,易置寺阉。执戟陛墀,皆为吉士;虎贲趣马,悉用俊良。
除山泽之禁税,蠲务镇之征商。木辂朴居,而土木之工勿起;布垦荒田,而四裔之地勿贪。释、老之壮者驱之,俾复于人伦;经咒之妄者火之,俾绝其欺诳。绝鬼巫,破淫祀,省冗官,减细县。
痛惩法外之威刑,永革京城之工役。流十年而听复,杖八十以无加。妇女非帷薄不修,毋令逮系;大臣有过恶当诛,不宜加辱。治历明时,授民作事,但申播植之宜,何用建除之谬。所宜着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观俯察,事合逆顺。七政之齐,正此类也。
近年以来,台纲不肃。以刑名轻重为能事,以问囚多寡为勋劳,甚非所以励清要、长风采也。御史纠弹,皆承密旨。每闻上有赦宥,则必故为执持。意谓如此,则上恩愈重。此皆小人趋媚效劳之细术,陛下何不肝胆而镜照之哉?
陛下进人不择贤否,授职不量重轻。建不为君用之法,所谓取之尽锱铢;置朋奸倚法之条,所谓用之如泥沙。监生进士,经明行修,而多屈于下僚;孝廉人材,冥蹈瞽趋,而或布于朝省。
椎埋嚚悍之夫,阘茸下愚之辈。朝捐刀镊,暮拥冠裳。左弃筐箧,右绾组符。是故贤者羞为之等列,庸人悉习其风流。以贪婪苟免为得计,以廉洁受刑为饰辞。出于吏部者无贤否之分,入于刑部者无枉直之判。天下皆谓陛下任喜怒为生杀,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
古者善恶,乡邻必记。今虽有申明旌善之举,而无党庠乡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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