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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扭计师爷马咬耳(6)(1/2)
十三、马知县问计马咬耳
有一年,新州新来了一位知县马文才。
他上任前已经耳闻马咬耳是一个锄强扶弱、扶贫济苦的机智人物。
他刚一到任,便礼贤下士,亲自登门拜访,请马咬耳抽空到县衙议事。
第二天上午,马咬耳依约而来到县衙。
马知县设宴盛情款待马咬耳。
酒过三巡,马咬耳开口问道:“马大人,不知此次叫小民前来何事?”
马文才见问,“唉”地叹了一声,然后说:“此次我接任本县,日前翻阅旧案,发现一宗奸杀案的判决可能有错,因此,特请来贤士,问计于你。”
马咬耳谦让了几句后,就问那宗案件发生的经过。
于是,马知县把此案的经过向马咬耳述说了一遍——原来,新州水榔村有一猎户,姓丁,名叫韦浩,中年丧妻没有再娶,膝下只得一个女儿,名叫大妹。
丁韦浩含辛茹苦抚养女儿,好不容易,大妹长到十八岁了。
俗语有话;十八姑娘一枝花。大妹也出落得美貌如花,心灵手巧,对父亲十分孝顺。
丁韦浩把女儿视作掌上明珠,疼爱有加。
媒婆见丁家有女初长成,日日上门说亲。
但大妹十分怜爱孤独的父亲,丁韦浩亦认为女儿年纪还轻,不舍得离开她,所以未谈婚事。
岂料,就在这一年,突然飞来横祸。
一日,丁韦浩上山打猎回家晚了,见家门敞开,情知不妙,马上大声叫喊:“大妹!”却不见女儿回应。
丁韦浩急忙把灯点亮,只见女儿赤身被绑在床板凳上。
丁韦浩急忙上前,用手放在大妹头上的人中处,发觉己经停止了呼吸,床脚下却留下了半截舌头。
丁韦浩立即跑到县衙报案。
前任胡知县是一个办事轻率之人,即命差人到现场验尸并下令搜捕凶犯。
几天后,差人在一间破庙里把一个断舌头的男子缉拿归案。
这名男子巫姓,单名一个天字,是水榔村邻村的水尾村人,是个好食懒做、四处浪荡之人。
开堂审讯时,因为这名男子舌头断了,说话含糊不清。
他说的大概意思是:那天傍晚,路过丁韦浩的屋子,见大门没关,便溜进去抱住大妹亲嘴,不料被她咬掉了舌头;他疼得要命,急忙逃跑并没有杀害大妹。
胡知县吃力地听完巫天的供词,却不相信,便重刑侍候。
巫天被屈打成招,只好承认奸杀大妹。
胡知县就凭这供词,判处巫天死刑,待秋后问斩。
马咬耳听完马知县的陈述后说:“马大人明察秋毫,怀疑这宗是冤假错案颇合情理。”
接着,马咬耳分析了此案的疑点:
例如,巫天被丁大妹咬断舌头之后,必然是疼痛不已,在原地打滚。那么,巫天那还有什么心情再施暴作乐呢?
而且从现场来看,凶徒是解下丁大妹的扎脚带绑住她的手,再剥去她的衣裤。照这样推理,作案者肯定不只一人,凶徒也不会是断舌的人。
马知县听着马咬耳的分析,频频点头称是。
待马咬耳分析完后,马知县言恳意切地问:“可有破案计策?”
马咬耳故作神秘道:“要捉到真凶,必须如此这般……”马咬耳说完后,附在马知县的耳边说出一条妙计来。
马知县听后,连说妙计。
第二天,马知县依计行事,升堂审案,把巫天从死牢提出来,责打三十大板后便释放了。
巫天提笔在公堂下写了“多谢青天大老爷”几个字,叩了三个响头走了。
即日起,马知县日日升堂审问丁韦浩家中那张床板凳和那两条扎脚带。
认定床板凳就是这宗凶杀案的旁证,扎脚带是帮凶,要这两件东西坦白交代,戴罪立功。
消息传出去后,远近听闻这等新奇消息的人,都觉得十分可笑。
前来看热闹的人窃窃私语,说这新来的知县莫不是有神经病,哪有这般审案的?真是千古奇闻。
几天后,衙门外贴出一张告示:明日对丁大妹被奸杀一案进行复审,辖内水榔、水尾、水口三村的男人必须到场旁听,否则作该案案犯论处。
这天一早,衙门外已是人山人海。
因人数太多,衙门大堂容纳不了这么多人,复审只好改在县衙的大院里进行。
开堂时间一到,马知县高高坐在台阶上,当众宣布:本官为了查清这宗奸杀命案,惊动人、神、鬼三界,昨有神报梦,说今日可以捉获真凶破案。我已命差役把死者两条扎脚带绑在大院两条石柱上,凡要走出衙门的男人,必须自动排好队,依次用手扶带而行,谁是凶手,扎脚带就会把他的手绞实。
人们冷不防马知县会出此一着,霎时紧张起来,鸦雀无声。
与此案无关的人相信神明,一个跟一个泰然自若地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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