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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1.“无头苍蝇”(1/2)
王XX,男,26岁
采访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上午10点,下午02:00补充采访(黄某生就一张娃娃脸,虽已经26岁,看上去却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但他的外表和举止给我的印象是矛盾的,面膛虽带有几分稚气,但他的谈吐却充满历经坎坷、看透人生的沧桑感。他的话语,穿过缭绕的烟雾,似乎穿越了漫长的时光隧道……)我一无文化,二无才能,三无技能,在这个社会靠什么生存下去呢?那只有靠偷……(这难道可以成为偷窃的理由吗?王某除了“三无”之外起码还有力气,靠体力不是同样可以谋生吗?)我走到这一步,有多种因素,有家庭的,有自身的,也有社会的。
我生在镇江的丹徒,从1岁到6岁,都是在爷爷身边长大的。父亲是个鞋匠,带着母亲到辽宁的佳木斯打工,是在一个鞋厂。我们村里外出做鞋的人很多,大概是一个带一个,带出去的。父母为什么会跑到佳木斯去做鞋,我也说不清楚,大概也是老乡介绍去的吧!我6岁时,父母回来过春节,过完节就把我也带到了佳木斯。父母在那里租房住,印象中地方很小,房间里只有一张炕,一个烧水的炉子,烧饭用电饭煲。父母上班时,开始把我带到厂里去,后来就把我送到附近的托儿所。
8岁时因为我要上学,母亲把我带回老家来。父亲继续在外地打工。因此我跟妈妈比较亲近。后来不久爸爸也回来了。读小学阶段我很轻松,因为上学前,小学的语文和数学,爸爸已经教过我了。因此,小学考初中,我在全校年级组中排名第六,到了初中第二学期,我落到了第70名,到了第三学期,我的排名落到了倒数几名了。要说我不努力,我也不承认。我每天早晨5点就起床,因母亲到菜场卖鱼,我自己给自己烧吃的,5点40分离家,骑车40分钟赶到学校上早自习。下午放学后参加补课,每天要到7点多才回家。我最讨厌最害怕最头疼的是代数,我成绩往下掉,主要是代数拖了后腿。
不知为何?在我读书感到越来越吃力时,父母之间开始闹矛盾。几乎天天要吵架。他们吵架时,我就大声叫:“别吵了!”有时为了耳朵清静,我就跑得远远的。爸妈吵完架,妈妈就不让爸爸跟她睡一起,说:“讨厌鬼,滚到你儿子那里去!”爸爸情绪不好,就来找我麻烦了,瞪着血红的眼睛找我的喳子,大声喝问“书看了没有?”“作业做了没有?”受他情绪的影响,我也没有心思做作业了。索性把作业本子一推,裹上被子蒙头就睡。
有一天,就在他们又大吵时,我背上书包离家出走了。他们以为我到学校去了。其实我没有去学校。我兜里只有5块钱。我到了火车站附近,想找份工作自谋生路。我太天真了,才15岁的年纪,到哪里去找工作?我想象不出,我是如何凭着5块钱,熬到第四天的?我饿得两腿绵软,夜里蹲在火车站的过道里睡觉。家里人和学校老师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到处找我,不知我去了什么地方?火车站的联防队员见到我,问我干什么的?我说出来找工作,在这里歇一会儿。他们看我背着书包,不像是出来打工的,就把我带到铁路派出所。然后打电话通知我的学校。第二天,父母和老师一起到派出所值班室把我带回了家。
回到学校上了一星期课,我就不想上学了。旷课到游戏机房打游戏机。那时我们那里还没有网吧。老师找我谈话,要我好好读书。母亲气得两句话没说完就抄起棍子揍我。但那个可怕的代数是我无法战胜的“敌人”,一上这个课我就头晕。就在初中二年级上了半学期,我自己要求退学了。
退学后有一段时间跟叔叔打猎,用土枪打野鸡、黄鼠狼,有时也打鱼,抓蛇、抓青蛙,然后拿到菜市场卖钱,赚钱很少,一个月也就赚个几百块。后来因为违反政府环境保护的规定,这勾当就不能再干了。
我第一次因偷窃吃官司是在16岁时,有部门在村里埋电缆线,几个小伙伴看到堆在露天的电缆线说,线里的铜抽出来可以卖钱。于是,我们就用钳子和剪刀把电缆剪成一段一段的,把里面的铜芯往外抽……被村里人发现,把我扭送到附近派出所,因为是未成年人,只把我关了28天,就放出来了。
出来后爸爸送我到浴室里,他在浴室里给人搓背,让我跟一个修脚的老头子学搓脚、捏脚、扦脚,这个老头子是个“半调子”(不专业),学了没有几天我就逃出来了。一个大男人,靠给人挖脚、捏脚赚钱,实在没劲。
逃出浴室,经人介绍到一家小工厂学做钳工,一个月工资只有七八百,勉强够我糊嘴巴。就在这时,妈妈来厂告诉我,“我跟你爸离了!”我有点傻乎乎地问:“你们离婚怎么也不告诉我?”妈说:“告诉你有什么用?该离还得离!”她说得没错,尽管我耳朵听他们吵架已经听出老茧来了,但从感情上总还是希望他们不要离。一家三口就这样开始破碎,各自谋生。
在工厂做了一段时间,我跳槽到网吧,做“游戏代练”。(这是一种什么职业?我跟他探询了半天,才算弄明白。这世界“花头经”真是层出不穷,吾辈目光狭窄、思维迟钝,已经远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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