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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第二天一大早,高秉涵就来到了事务所。
一路上,他感到双腿轻捷,头脑清晰,前些天的疲惫和乏力已经被这起“确认父女关系”的案子冲得无影无踪。
坐在久违的办公桌前,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纸笔写起诉书。起诉书写好了,看看墙上的表还不到八点钟。
高秉涵带着起诉书到天成大酒店找到了王梅秀。看着起诉书上写着的“确认父女关系存在”几个字,王梅秀说:“高律师,我怎么想怎么都觉得眼前的这一切像是个荒唐的梦,七岁那年我是眼睁睁看着父亲被抓走的,父亲是为了去给我买布娃娃在半路上被人抓走的……”
高秉涵看了一眼放在床上的那个布娃娃。
王梅秀又说:“这个布娃娃是今年春天父亲寄给我的,大概我在他的印象里,一直都是个七岁小女孩的模样吧。”
说着,王梅秀就把布娃娃拿起来抱在了怀里:“本来我们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好好的,父亲就那么生生地被抓走了,家也被拆散了,父亲一走就是几十年。几十年里,母亲一到傍晚就痴痴地对着门口看,虽然母亲什么都不说,但我知道母亲是在等父亲。父亲是个不光彩的国民党兵,母亲要把她对父亲的思念悄悄地藏在心里。母亲保留了一张全家福,每每深夜睡不着觉的时候就拿出来端详。母亲最终也没有等到父亲,三年前的一个深夜她老人家拿着那张全家福去世了。”
王梅秀又哽咽起来。
高秉涵劝慰王梅秀不要太伤心。
王梅秀抬起红肿的眼睛,问高秉涵:“高律师,你和我父亲很熟悉吗?这些年来他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她时常提到过我和母亲吗?”
高秉涵和王天朋不熟,但他还是说:“我和王老先生是在同乡会上认识的,他生活的还可以,经常提到你和你母亲。”
王梅秀又感叹:“要是他们都能活到现在该多好,哪怕过上一天团圆日子也好。”
九点钟,高秉涵带着王梅秀来到了法院。
接待高秉涵的是一个年轻法官,刚受理完案子,他就在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了“荣民辅
导处”,让他们配合案件审理。
法院指定“台大医院”为这起“确认父女关系”案做亲子鉴定。十点钟,“台大医院”的两名检验员在法医的陪同下去殡仪馆提取标本。与此同时,王梅秀也在法医和“荣民辅导处”那个瘦削脸的陪同下去“台大医院”抽血样。
瘦削脸和前一天一样,还是满脸例行公事的冷漠和不耐烦。
面对瘦削脸的冷漠和不耐烦,王梅秀带着凛然和决绝的神情把胳膊伸进了取血窗口。针扎下去的瞬间,王梅秀觉出一阵快意。她盼着早一点出结果,以此来证明她是父亲的亲生女儿。
血一点点流进针管。看着那殷红的血,高秉涵的心情十分复杂。一时间,他想了很多。
海峡两岸隔绝几十年,造成了数不清的骨肉分离和人间悲剧。他坚信,任何东西都割舍不断两岸亲人间的血脉亲情,更无法改变这对父女间的血脉渊源。
取完标本的第二天,高秉涵陪王梅秀去殡仪馆参加王老先生的葬礼。
遗体告别之后,王梅秀来到火化窗口等着领取父亲的骨灰罐。想不到,又遭到了“荣民辅导处”的拒绝。理由仍然是无法确定她就是王天朋的女儿。“荣民辅导处”来了两个人,除了那个瘦削脸之外,还来了一个姓周的四十岁上下的科长。周科长看上去性情温和,声称对王梅秀的心情十分理解。但在骨灰罐的归属问题上,也是毫不松口。
周科长解释说他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要法院一天没有判决王梅秀胜诉,骨灰罐的管理权就归“荣民辅导处”。保管好没有亲属荣民的骨灰罐是“荣民辅导处”义不容辞的职责。他耐心地把可以带走荣民骨灰罐的几个条件一一对王梅秀说了,一是要有死者生前被公正过的委托书,二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三是受死者直系亲属委托。这三种情况,具备任何一个都可以。
王梅秀拿出了父亲给她写的两封信,说自己就是王天朋的女儿,当然应该属于直系亲属。周科长接过信看了看又还给她,说仅凭这一点,并不能证明他们的父女
关系,因此也就不能抱走王天朋的骨灰罐。
双方正争论着,窗口里面传出一个声音:“王天朋家属在吗?请过来领取骨灰。”
王梅秀一下奔到窗口,把父亲的骨灰罐抱在了怀里。骨灰罐正散着温热,已经哭干了泪水的王梅秀又一下泪如泉涌。她要把父亲的骨灰带回老家,和母亲葬在一起。祖坟上的亲人都是夫妻合葬,记得,母亲弥留之际的时候,最大的恐惧就是到了那边没人作伴。她要了却母亲的遗愿,让离家几十年的父亲重新回到母亲的身边。
王梅秀坚信,这也是父亲的遗愿。
然而,周科长却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职责,不管王梅秀怎样乞求,他最终还是按照“荣民辅导处”的工作规定把骨灰罐带走了。
眼睁睁地看着父亲的骨灰被人抱走,王梅秀悲愤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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