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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2)
十月份,一个艳阳天,天空深邃而高远,仿佛蓝色的海洋,稀稀疏疏点缀的云彩,浪花一样洁白。
一个少年拎着一床崭新的毛毯,昂首挺胸,跟在一个中年人屁股后面。中年人满面愁容沟壑纵横交错出来一幅千秋万代绝唱的国画。少年瘦得像一只干巴巴的猴子,黑得像烧窑的。少年是我,中年人是我的大姑爷。
我和大姑爷穿行于田头地间、村落里以及山林中,马不停蹄,前往大姑爷的至交——邻县一个闻名遐迩的姓金的油漆师傅家。
毛毯是我的拜师见面礼。那个年代,农村,毛毯是贵重物品。
一路上,乡村环境简单中自有清新沁人,热闹中自有和平销魂。鸡漫不经心地飞,鸭率性而随意地叫,狗急跳墙,猫梳妆打扮美得不行。青树森森、水花澄澈,绿菜油油、稻浪翻滚。野菊花风姿绰约,黄得可爱极了,星星点点在杂草之中,如同一盏盏温馨的小灯。偶尔传过来,婴儿的一声声啼哭,恰似笛声一样嘹亮、清脆。
我一直一声不吭,彻底丧失了说话的意愿甚至能力似地。往常,只要和大姑爷在一起,我就唧唧喳喳个没完没了。三步并作两步的大姑爷好几次扭过头来,欲言又止。大姑爷每次扭回头时都会瞒着我抹眼泪。
我的平静如水,是故作深沉。一路上,咬牙切齿,我拼死拼活地关押住了一股股强大的欲望;欲望前仆后继,恰似一匹匹脱缰的野马,在我年轻而干瘪的胸怀中横冲直撞,激荡起学好手艺的雄心和赚大钱的壮志,若巨浪滔天。
辍学那一刻起,我少年老成。
提前成熟,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悲哀。
半路上,一条流浪小狗孤苦伶仃,脏兮兮的,纯黑色,和我四目相对之后,就一直隔着一小截跟在我屁股后面,不离不弃。我停下脚步,小狗停止走动。我走回去抱起小狗,大姑爷回头看着我,一言不发,我低下头。大姑爷继续大踏步地往前走,我紧紧跟上,小狗蜷缩进我的怀里,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高峻绵延的山岗上,大姑爷在一块凹凸不平的大石头上坐下来,摸摸索索出来烟筒,点上黄烟,颤抖着,半天一声不吭。
我连蹦带跳上一堆乱石的顶端。一个个乱石巨大无比,奇形怪状出来一只只史前野兽,风吹、雨打,阳光肆虐,岿然不动,千古亘存。
夕阳美甜。一阵阵凉爽的风,吹过来醉人的稻香与泥土芬芳的气息。远处的田野上,一个小村落掩映在错落有致的树木中间,炊烟袅袅。
人,常常生活在错觉里。
站立在乱石堆顶端的我笔直笔直的,畅想未来,心中一声声长啸汹涌澎湃。
未来孤苦而凄寒。
真正预示我接下来漫长的岁月的是——飞过头顶的一只只乌鸦以及天空中一抹光怪陆离的残阳。
艳丽的云彩与令人心旷神怡的秋风只是梦幻和安慰,转瞬即逝。
很快就是晚秋了,落叶早就飞舞,只不过我一直无心在意罢了。
寒冬紧锣密鼓地走过来。
良久之后,大姑爷颤颤巍巍地站起来。
“小犬,把小狗给我,我明天带回家。”烟雾缭绕之中的大姑爷一字一顿地说,“我先替你养着,到时候再交给你。”
大姑爷会把这条流浪小狗当作我一样疼爱,可是,一想到很快就要和小狗分离了,我情不自禁低下高高昂起的头。
一声不响在怀里的小狗睁大双眼死死地盯着我。
天快黑的时候,我和大姑爷总算到了我的第一个师父——姓金的油漆师傅家。金师傅家就在我站在乱石堆上遥望到的田野中的小村落里。
金师傅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同样是最深刻的印象),是一双紧紧地握住大姑爷的大手。双手上的皮肤一大块——临近一大块地脱落。同样的状况,自两臂向上不规则地延伸着。与双手上硕果尚存的一小撂——远离一小撂的土黄色皮肤相比,脱落之处惨白而瘆人极致。
和白癜风不同,金师傅的双手之所以如此地触目惊心,是因为油漆长年累月的糟蹋与蹂躏。
晚上,大姑爷和金师傅——一对好多年未曾见面的至交,不停地推杯换盏,最终都酩酊大醉了。
大姑爷酒气冲天,鼾声如雷。
金师傅的一双大手,仿佛两条白森森的千年古蛇,龇牙咧嘴,游荡进我的脑海里。好不容易赶走了,不一会儿,又冲杀过来。
我睡在大姑爷身边,直挺挺的,瞪大双眼。
小狗蹦蹦跳跳上床。
我一把抱住,紧紧地搂在怀里,泪流不止。
第二天上午叩头拜师,金师傅孙子站在旁边兴冲冲地看热闹,突然发现我的小狗,立刻扑上去,吓得正襟危坐在堂屋中间藤椅上的金老师傅一下子窜过去。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赶紧对着空落落的藤椅猛叩三下头,风驰电掣,砰砰直响。
小狗逃之夭夭。
金师傅虚惊一场,大汗淋淋漓漓。
金师傅孙子一见钟情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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