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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1/2)
有人和煜森说过,如果错怪爱的人就去相亲。
当时,他觉得很可笑。但是,现在的他觉得不无道理。分开说的太容易,在一起却要做很多努力。真心付出过后,再爱上一个人真的很难吧。你得再去认识人,去了解她,再去爱上她。过程繁琐复杂。而行走中的我们,脚步太匆忙。
在没有楚萤的不知道多少天里,他专注于工作来麻痹自己,他回到家几乎不说任何话,他会找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喝着酒,偶尔会流泪,他会想起这些年等待着然后在一起的每天,他会想起那天晚上他们抱头痛哭的场景,还有最后她拿着那束蓝色丝带系的捧花离开的身影……
他的手机上依旧有她的联系方式,只不过再没有理由去联系她。有的时候他只是看着几个数字发呆;他会偶尔回学校找学弟,借用实验室亲自去稀释制作叶脉书签,然后放在任何一个角落,不去管它们的归所;他最常去的还是那个有她走过的操场,就漫无目的的走着。
还记得甜甜结婚那天,他和刘熠平静地坐在角落里交谈着。
煜森对刘熠说,“如果和楚萤在一起的人不是我,我也不希望是别人。但刘熠,你不是别人。”
“你得去保护好她的自尊心,你不能去嘲笑她爱慕一个优秀的人十年,你也不能……”
“林煜森,你真是可怜。”刘熠笑了笑,拿着高脚杯去碰了一下他手中的杯子。
他也笑了笑。
纸醉金迷的日子不过是在向过去告别罢了。没有人必须把痛苦带上路。
他接受父母安排的相亲,作为一种破罐破摔的态度,既然不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那么至少可以找到一个让他们满意的人。有多少人在
相亲的路上,充满着未知,却又是一场场提前安排好的相遇,这是一种注定的相遇。他偶尔会在周末穿着便装坐在一个陌生女人对面听着她自我介绍,然后客气地道别。
“你好。”他站在一个正在读报的女生对面。
“你好。”女生放下报纸,站了起来,握住他早已伸出的右手,然后得意地笑起来。
“这位先生很面熟。”
“是吗?”他放开手, “你好,我叫林煜森。”
“Jorson,你好,我叫印薇。”
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笑。
“你好,Vivien。”
“哎,萤,我和初阳去度假。”
“好,照顾好自己。”
“楚萤,没有谁真的离不开谁,你也要幸福。”
“好。”
这是煜森和楚萤的最后一次的信息交流。放不下的人才是傻瓜!
“楚萤,我还要等多久?”
“快了快了。”
这是刘熠和楚萤的日常对话。
“我想回家看一眼我的妈妈。”
“好,我陪你。”
这些年楚萤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叫“妈妈”女人,她也只是在节日里给离世的爸爸烧烧纸钱。对她来说,他们似乎在心里没有分量,可有可无,但是她不想有任何的遗憾。
她根据奶奶的地址找到了那一家人。她和刘熠只是远远地站在麦穗金黄的田埂上。看着一个些许发福的女人在门口打着井水,皮肤有些黢黑,从门里跑出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喂了一口西瓜给她。
“既然来了,不去看看吗?大声招呼吧。”
“不用了。”她一直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眼睛,因为她一直低着头,“该看的都看到了不是吗?”
“恩。”刘熠搂住了楚萤,“你该有自己的生活了。”
“你说的是啊。”她抬起头笑着
,太阳就在她的前上方,照的她睁不开眼睛,但她只是笑着。
“楚萤,我们虽然现在买不起一套房,但我想啊,我们可以住在酒店,现在不都流行吗。或者租一套好的公寓,等我们住腻了,就打包去别的地方……”
“是吗?可以啊,听上去不错……”
两个人笑着,说着,向远处走去,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你知道新西兰的萤火虫小镇吗?
那里有成群的萤火虫,它们尽情地飞舞,散发自己的光亮。那是悬挂在黑夜的灯盏。
萤火虫太渺小了,它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在山间草丛,在灌木森林。它们是夜的眼睛,你必须自信得去听它们的呼唤和它们坚强挥舞翅膀的声音。
你知道流萤的一生吗?经过50天才能从蛹变成虫,却只有5天的生命,那时候进食变得次要。它们等待着日落,然后在短暂的时间去追求另一半,多么敢爱的生物啊。它们会每20秒闪动亮光,等待雌萤的一次强光回应。有的时候,它们等到了,而有的时候,它们很久都等不到。等不到的雄萤才会飞往别处,继续寻找能对他的光亮做出回应的雌萤。它们会等待,但是它们也懂得继续,这样才不辜负这闪光的一生。
你不要小瞧它们的渺小,也许你在某个野外那看到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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