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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5章 四合院(1/2)
第1775章 四合院
所谓四合,“四”指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合”即四面房屋围在一起,形成一个“口”字形的结构。经过数百年的营建,京都四合院从平面布局到内部结构、内部装修都形成了京师特有的京味风格。京都正规四合院一般以东西方向的胡同而坐北朝南,基本形式是分居四面的北房(正房)、南房(倒座房)和东、西厢房,四周再围以高墙形成四合,开一个门。大门辟于宅院东南角“巽”位。房间总数一般是北房3正2耳5间,东、西房各3间,南屋不算大门4间,连大门洞、垂花门共17间。如以每间11-12平方米计算,全部面积约200平方米。
京都四合院中间是庭院,院落宽敞,庭院中莳花置石,一般种植海棠树,列石榴盆景,以大缸养金鱼,寓意吉利,是十分理想的室外生活空间,好比一座露天的大起居室,把天地拉近人心,最为人们所钟情。四合院是封闭式的住宅,对外只有一个街门,关起门来自成天地,具有很强的私密性,非常适合独家居住。院内,四面房子都向院落方向开门,一家人在里面和和美美,其乐融融。
由于院落宽敞,可在院内植树栽花,饲鸟养鱼,叠石造景。居住者不仅享有舒适的住房,还可分享大自然赐予的一片美好天地。
四合院又称四合房,是一种历代传统高档合院式建筑,其格局为一个院子四面建有房屋,通常由正房、东西厢房和倒座房组成,从四面将庭院合围在中间。
自明代正式建都京都,大规模规划建设都城时期,四合院就与京都的宫殿、衙署、街区、坊巷和胡同同时出现了。元末熊梦祥著作《析津志》中记载:“大街制,自南以至于北谓之经,自东至西谓之纬。大街二十四步阔,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街通。”这里所谓“街通”即我们今日所称胡同、弄堂,胡同与胡同之间是供臣民建造住宅的地皮。当时,元世祖忽必烈“诏旧城居民之过京城老,以赀高(有钱人)及居职(在朝廷供职)者为先,乃定制以地八亩为一分,分给迁京之官贾营建住。
京都四合院,即合院建筑之一种,所谓合院,即是一个院子四面都建有房屋,四合房屋,中心为院,这就是合院。一户一宅,一宅有几个院。合院以中轴线贯穿,北房为正房,东西两方向的房屋为厢房,南房门向北开,所以叫作倒座。一家人有钱或人口多时,可建前后两组合院。
有钱的人家摆阔气,可以建设三个或四个合院,亦为前后相连。在合院中植花果树木,以供观赏。合院小者,房屋13间,大者一院或30间。二院,25间到40间,房屋都是单层。厢房的后墙为院墙,拐角处再砌砖墙,大四合院从外边用墙包围,都做高大的墙壁,不开窗子,表现出一种防御性。全家人在合院里,院中住的人十分安适,晚上关闭大门,非常安静,适合于以家族为中心的团聚生活。到白天,院中花草树木,十分美丽,夜里花香,空气清新,晚间家人坐在院中乘凉、休息、聊天、饮茶,全家合乐。家里人在院子里,无论做什么,外人看不见的,这符合历代人的习惯。四合院住房分间分房,老人住北房(上房),中间为大客厅(中堂间),长子住东厢,次子住西厢,佣人住倒房,小姐、女儿住后院,各不影响。
京都四合院设计与施工比较容易,所用材料十分简单,不用钢筋与水泥,就用青砖灰瓦,砖木结合,混合建筑,当然以木构为主体标准结构,重量轻,如遇地震,很少会震倒,说明合院是可以防震的。整体建筑色调灰青,给人印象十分朴素,生活非常舒适。其它地区的合院也与京都合院是基本相同的,不过有大有小,有高有低,材料相差不多,式样亦大同小异,这些合院是历代人民的重要建筑遗产。
京都合院与各地合院之不同有下列各点:以京都为主的周围地区用四合院,以中轴为对称,大门开在正南方向的东南方向,大门不与正房相对,也就是说大门开在院之东南。这是根据八卦的方位,正房坐北为坎宅,如做坎宅,必须开巽门,“巽”者是东南方向,在东南方向开门财源不竭,金钱流畅,所以要做“坎宅巽门”为好。因此京都四合院大门开在东南方向。这是根据风水学说决定的,只有京都周围才是这样做法,其它地方的民居房并非如此。
公元1271年建立元朝,定都京都,京都始成为统一全历代的国都,无论从遗迹遗存还是文献记载,京都城市建设都有划时代的变化。元大都是当时举世闻名的大都市,元大都的建设包含有大规模的民居,胡同和四合院成为元大都的基本内涵。
元大都内居民住宅就分布在小街或胡同两侧。1965年和1972年两次在京都西直门内后营房发掘了元大都居住遗址,该处居住遗址位于大都豫顺坊以东,大约是和义门内以北第八条胡同,这是一处四合院住宅,其占地8亩。按照元时制度“定制以八亩地为一分”,基本符合此例。整个遗址的平面布局,充分表现出了宋元时代向明清时代过渡的建筑形式。从遗址平面来看,发掘的应是这处四合院(图一)的主要建筑的偏北部分。它的北面可能是后花园一类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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