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代言情 > 离魂街 > 第一卷 赤瞳 第十七章 凶案
下载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终生免费,永无广告!

第一卷 赤瞳 第十七章 凶案(1/2)

目录
好书推荐:

第一卷 赤瞳 第十七章 凶案

“你就这么虚?”她一脸嫌弃,居然真的让我产生了一种‘我是不是有些虚’的想法,顿时冷汗都出来了。

“我才不虚呢,要不你试试?”我不服气了。

“试试?你敢动手?”她抱着胸口,不屑的看着我。

她果然彪悍,我顿时萎了。

唉,我也是语言的巨人,行为的矮子呀。

“算了,给你看看吧,时间可不多。”她突然摸出一个手机,打开一个文字新闻。

“这是什么?”我接过手机看,是一个凶杀案的报道,死者凌晨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家中,死状极惨,死因是流血过多。在文字旁边有配图,看到图之后,我才明白了死状极惨这几个字,的确是非常的贴切。

也不知道这新闻的来源是什么,配图非常清楚,死者倒在血泊中,血肉模糊,全身的皮肤都被剥离了。

从下体那凸出来的一坨,可以判断,死者是一个男人。

看起来,这个死人很胖,尤其是肚子,去皮了之后,脂肪流了一地。

我忽然想到了什么,惊声道:“难不成他是当初那个……”

她点了点头。

我不禁骇然了,原来昨夜她脱身之后,立马就去找矮胖老大复仇了,虽然矮胖老大是个坏蛋,但他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可以说,他是因为我们而死的。

要不是我要调查周卢的事,破坏了周卢的地缚灵术式,放出了被术式镇压住的柳卿怨灵,那个矮胖老大也不用死了吧?

白灵看出我心里的不安,不屑的冷哼道:“那个家伙本来就是杀人犯,手上沾满了鲜血,让他安然死去,死后也只会变成凶灵的,还不如被怨灵仇杀,死后变成懵懂的初灵,也省了我们的净化。”

我呆呆的眨眨眼,凶灵,初灵?又是两个新鲜的词汇呀,又是代表什么意思?

不对,她刚才跟我说的话,难道是看出我心里的歉疚,在安慰我?

我询问她什么是凶灵,初灵,因为我现在只知道一般的死灵,带着怨气的怨灵,死灵沾染各种邪气之后形成恶灵,每一种都不同。

凶灵,听名字就很厉害,肯定不一般呢。

“常言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句话没错,但原因却不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一般来说,人杰,在活着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强大的气势,或者气质。在活着的时候,这种气质看不见摸不着,很是虚幻,但死后,气质会成为一种力量,和死灵的灵气作用,让死灵拥有非同寻常的力量。”

她说得很认真,此时她就像一个严厉的美女教师。

“比如我父亲,他生前是无敌的将领,在战场上早就了无数的杀戮,有‘人屠’的称号,更是被誉为‘战神’,‘杀神’,常人见到他,根本不敢直视,因为他身上的杀气,宛如实质般,神鬼辟易,更何况普通人。而他死去之后,被接引到离魂街,杀气与灵力共同组成他的灵体,让他拥有远超寻常死灵的力量,这才成就了如今的他。”

白起的例子,很鲜明,但也只是个例,毕竟,整个世界历史上,杀人比他更多的,也屈指可数了。

经过白灵的例子,我算是明白了一些以前想不明白的问题。

“你说了半天,难道说老板是凶灵?”好吧,这是根据她的话,我得出的第一个结论。

“哎哟~疼!大姐我错了。”我脑袋被敲了一记,立马老实的认错了,只有乖孩子才有糖吃啊,这点我还是知道的。

“我父亲这种,是战灵,凶灵,是纯粹的暴虐杀戮,杀气中带着凶气,才会形成凶灵。一般的坏人,为恶一生,凶性积聚,在死后就会化为凶灵,虽然没有战灵那么大的潜力,但也不弱。凶灵并不是恶阵营中的,无法惩戒,非常麻烦的。对了,这次的小队里,有个家伙就是凶灵来的,队长你可要注意安全了。”

说到最后她还假意提醒我一句,但我知道,她就是在吓唬我,以报我说了他父亲是凶灵之仇。

真是一个仇不隔夜的好姑娘啊,我泪流满面。

凶灵的意思我明白了,还有一种初灵,她也给我解释了,初灵是一种无意识的灵,可以直接送入死界之门,最终转入生界,会变成花花草草之类有灵气,却没有灵智的存在。

“死界,还能转入生界呀?”我很惊讶,这又是什么说法?

“当然,净化之后的灵,在死界成长,到了一定程度,就能转入生界,这就是新生。新生的灵非常纯粹,之后的气质之类,都是后天养成的。”

这意思,是说天地是公平的,成长依靠后天努力?但生物毕竟还有基因,基因决定了天赋,也决定了气质养成,死后成为的灵也就会变成各种不同的类型。

我感觉,生界,离魂街,死界,这三界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比我现在想象中的还要紧密得多,也许白灵也不知道更多内容,所以给我解释的时候也有些语焉不详。

看了新闻,我也清醒了很多,虽然宿舍里面晒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想错过《离魂街》更新?安装看书屋专用APP,作者更新立即推送!终生免费,永无广告!可换源阅读!

放弃 立即下载
书页 目录
阅读推荐: 宿命之环 帝国之刃 今天开始当城主 诸天窃贼 长生修仙:我能用族人的气血加点 大奥术师她今天赚钱了吗 这本小说很健康 我在星际炼丹封神 人道大圣 斗破:家祖玄帝萧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