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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2)
丑脸少年也借机上下打量萧近欢,忽然下定主张一样,扭头将他拉到僻静处,萧近不解其意,丑脸少年贴上来低语,“你偷渡的吧?不怕,跟我走。”
“什么偷?”萧近欢又听不懂,“我什么也未偷呀!”
之三李晓喻
李晓喻今年刚满十六岁,但已经上了大学。他就是那种美国人所谓的“GIFT KEDS”。
李晓喻是第二代移民,父母在美国中部一所城市经营着一家中餐馆,生意相当不错,能挣到钱,但十分繁忙,所以虽然非常舍不得,还是不得不让儿子孤身一人到异地求学。
在纽约,李晓喻和他的小舅住在一起,小舅最近被公司短期外派,所以李晓喻可以顺利地将萧近欢带回家中,没有受到任何盘诘。
李晓喻不知道萧近欢是从哪个山坳坳里跑出来的原始人,怎么能无知到那种程度。看见他住的高层公寓,说,“天啦,你怎么能住在半空?”给他可乐喝,他哇一口吐出来,说“这酒馊啦?”让他暂时睡沙发,他啧啧称奇,“天下还有这么软的卧榻。”
卧榻?!
更可笑的是,他带萧近欢去卫生间告诉他冷热水的开关,莲蓬头冲出水的那一刻,萧近欢眼睛都看直了。
李晓喻找了几件小舅准备捐掉的衣服要萧近欢先换上。“你不能穿成这样出门,现在又不是万圣节。还有你的头发太长啦,要剪掉。”
李晓喻也是直到萧近欢洗完澡才发现这位老兄的头发竟然已经拖到腰上了。
“剪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断发?万万使不得!”萧近欢严词拒绝。
李晓喻哭笑不得。他六岁时被父母从老家接到美国,现在中文还不及英文流利,萧近欢半文半白的措辞让他听得很头痛。
决定收留萧近欢,帮他逃过移民局的拘捕,除了出自一片好心,也是因为李晓喻实在太寂寞了,寂寞到看见路边流làng的小猫小狗就很想抱回家养,但这里的房东不许养宠物,那么退而求其次暂时“收养”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大叔也是好的。说实在的,李晓喻第一眼看到萧近欢就觉得他长得有些像他老爸,他虽然矮矮丑丑的,但他老爸可是又高又帅,也是像萧近欢这样逢人就笑,不管遇到什么棘手的状况也不会手足无措,就像萧近欢眼下一样。虽然对很多现代化的新奇玩意感到陌生,老是一惊一咋,但听李晓喻解释了用途之后,萧近欢马上就能平和地接受,随后就会弯起眼睛笑起来,慨叹一声,匪夷所思呀。
刚刚偷渡来的人呀,不该像过街老鼠一样又畏缩又可怜么?李晓喻想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在旧金山入境,爸妈为了纪念那个时刻还特意给他在机场拍了照片,照片中的李晓喻满眼都是就要漫出来似的惊惶,可他那还是合法入境呢。
六岁的李晓喻惧怕这个无论什么看起来都是那么陌生的国度。并且这种陌生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淡化。
时至今日,虽然在外人看来十六岁的李晓喻已经在这里取得成功了,已经彻底融入了,只有李晓喻自己知道,那种生硬冰冷如巨石般的隔阂感一直都在。
李晓喻本来还想和萧近欢聊上几句,但这位老兄往沙发里一窝就立即扯起鼾来,睡得不知多沉实、多安稳。
之四神奇的萧近欢
也许因为涉世不深,李晓喻从没想过萧近欢可能是个坏人。而萧近欢住下来的这十多天里也没任何“不良”的举动,比如偷拿点钱什么的。事实上,当第一次李晓喻递给萧近欢十美金要他放在身边备用时,萧近欢还很荒谬地问,“这是什么画?这种尺幅?还有这种墨色不好调吧?
李晓喻是个很有计划性的孩子,他想到小舅回来后萧近欢势必要离开,那么耽误之急一定要让他学会简单的日常用语,这样等到他不得不出去谋生的时候,他也能相对找一份较好的工作。
李晓喻找来一些入门的英语教材,又教会萧近欢怎么开关电视和换台。
五天后,真的,仅仅是五天后。
李晓喻被闹钟叫醒后,迷迷糊糊爬下chuáng,萧近欢探进头来问,早餐要吃什么?
李晓喻说,我喝杯果汁就行了。
不来个烤面包或煎jī蛋么?
等李晓喻意识到萧近欢一直在和他用英语对话的时候,他所有的睡意都被吓跑了。
“你、你原来会英语呀?!”
“我不会呀。我原来只会梵文。”萧近欢本来有点想炫耀一下自己在梵文上的造诣,可是看到李晓喻已经目瞪口呆的样子,只好暂时忍住。梵文说实在的那可真是不好学,他特意住到庙里跟着译经的大和尚们学了两个寒暑才算小有所成,李晓喻要他学的这个什么英文,那可真是容易之极,a piece of cake。
一直被人视为“GIFT KIDS”的李晓喻虽然为人并不骄傲,但心中对自己的天赋也是暗暗感到得意的,之前萧近欢那些怪怪的举止总让李晓喻疑心他可能是智力上有什么问题,现在,李晓喻不由对这位大叔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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